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事业单位2025年秋季面向高校毕业生引才招聘活动公告》工作安排,我县已完成资格审查工作,现对拟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及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精河县2025年秋季面向高校毕业生引才招聘拟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进入到下一环节。
联系电话:0909-5330690
联系地址:精河县经一路与新二路交叉路口(精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考核事宜
考核方式:精河县技工学校采取线下结构化面试及现场选题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精河县中医医院采取线下结构化面试及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是考生当天抽选课题、准备教案,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讲解。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试讲(或专业测试)成绩×60%,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最终总成绩以考生量化分数分值的形式向考生公布,择优聘用。我县将通过新疆精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xjjh.gov.cn/)及精河县人力资源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公众号及时公布考核评分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且期满无异议的,按照1:1比例确定及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未阅读公告或填错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纪律监督及其他事项
㈠加强监督。此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部门和社会监督,对于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㈡资格审查贯穿引才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提供伪造报名材料的,一经确认,随即取消其报名、考核及聘用资格。
㈢线下面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对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㈣本公告由精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本公告确定的相关事宜,因特殊情形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附件:精河县2025年秋季面向高校毕业生引才招聘拟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精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7日
审核人:木黑提·白山别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