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事业单位2025年秋季面向高校毕业生引才招聘活动公告》要求,现将体检结果及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结果公示
详见附件1《精河县2025年秋季面向高校毕业生引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及进入考察环节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5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进入到下一环节。
联系电话:0909-5336494
联系地址:精河县乌伊路老二中(精河县党政综合办公楼5号楼312室)
二、考察事宜
㈠精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考察组,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㈡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请如实填写《精河县2025年秋季面向高校毕业生引才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2,A4双面打印),并按照要求请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㈢被考察人应提供本人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等方面表现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考察相关要求
㈠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㈡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造成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考察。
附件1:《精河县2025年秋季面向高校毕业生引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结果人员名单》
附件2:《精河县2025年秋季面向高校毕业生引才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
精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9日
审核人:木黑提·白山别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