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在精河县党委、精河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持续显现,市场销售逐步改善,居民消费信心稳步提升,消费结构持续升级,消费市场总体复苏态势持续。
一、消费市场增势平稳
一季度精河县消费品市场在政策利好和春节、三八妇女节等消费黄金期刺激下,继续保持增长态势。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总额较快增长,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5140.1万元,同比增长33.9%,增幅较1-2月回落14.1个百分。3月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745.3万元,同比增长33.1%。
按消费地域分,引领城镇消费增长。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额4375.8万元,同比增长40.4%。气候转暖,受农村务工人员增加因素影响,乡村实现消费品零售额764.3万元,同比增长5.7%。
二、消费市场特点突出
㈠从规模看,限额以上单位增加,消费规模扩大。
一季度限额以上34家单位,比同期增加6家,同比增长21.4%。其中批发业11家,同比增加3家。零售业10家,比同期增加2家。住宿业4家,同比增加0家。餐饮业5家,同比增加1家。
㈡从行业看,批发零售业主力支撑,住宿餐饮加速回暖。
按消费形态分,餐饮业快速增长。批发零售企业单位(含限额以上个体)实现商品零售额4774.4万元,同比增长33.2%。3月实现2527.7万元,同比增长34.8%。餐饮业实现餐费收入393.7万元,同比增长106.8%。3月实现208.9元,同比增长95.2%。
㈢从类别看,基本生活类商品零售保持高速增长。
1-3月因元旦、春节等节日影响,居民生活用品类需求增长较快。粮油、食品类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9.3%、饮料类增长270.4%、烟酒类增长54%、日用品类增长196.8%。
㈣按消费形态分,餐饮业恢复快于住宿业。1-3月住宿业实现营业额356.9万元,同比增长28.2%。住宿业营业额虽呈增长态势,但在4家住宿业企业(大个体)中有1家馨园酒店在停业状态。2家大个体营业额呈下降态势。一季度客房收入172.5万元,同比下降6.7%。住宿客流量分流至各个酒店等多种因素导致住宿业客房收入下降。
三、当前消费品市场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商业企业规模偏小,结构不佳。2022年,精河县限上商贸企业共34家。其中批发零售业法人企业19家、住宿餐饮业法人企业2家,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13家。批发零售业企业居多,住宿餐饮业企业偏少。
(二)传统零售企业占比偏大、结构不优。消费品市场仍要靠汽车类、粮油及商超等传统的消费为支撑,缺乏新的具有较强带动力的消费热点,传统零售企业占比大,对消费市场的拉动作用较强,对消费品市场增减变动影响比较大。
四、存在的问题
㈠企业经营模式固化,缺乏创新意识。当前,精河县批发业主要棉麻批发、钢材水泥批发、建材批发为主。这类商贸企业主要面向本地市场,企业经营商品单一,难于拉长商业链条或拓展多元化经营。总体上,商贸企业规模小、经营模式固化,规模局限于早期经营,较少通过融资等方式来扩大经营规模,企业缺乏横向或纵向一体化营业的发展战略意识。另一方面企业经营保守,没有创新意识,缺乏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和革新销售渠道的能力,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普遍下降,难以获得更多市场份额。
㈡单体经营规模偏小。从精河县限上贸易业现状来看,规模普遍偏小,仍以小企业和个体户为主体。
五、对策建议
㈠培育限上企业,不断拉动全县消费。限额以上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商务部门应重点培育。对接近限额以上标准经营单位,采取定部门、定人员、定措施、定目标、定奖惩的办法,加强协调、跟踪和服务,帮助早日进入限额以上企业行列。对现有限上企业给予扶持引导,加强对限上企业的运行监测,及时掌握企业的运行状况,推动企业扩规模、提档次、调结构,确保精河县消费品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
㈡鼓励企业创新,拓宽消费渠道。引导企业转变思路,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引导商贸企业尤其是住宿餐饮业企业根据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转变经营理念,在拓展商品范围、扩大消费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增强市场竞争力。天气转暖,大家利用春季踏青的机会,大力推广夜间经济,以高质量供给提升和优化传统消费。
审核人:马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