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㈠从企业在库情况来看,精河县建筑业企业8家,今年未增加新企业。其中私营企业6家,国有控股企业2家。
㈡从建筑合同签订情况来看,去年合同额存量较大。2021年,建筑业企业签订的合同总额为9.14亿元,同比增长17.2%。其中上年结转合同额为2.0亿元,占比21.9%,同比增长100%,为今年建筑业产值高速增长打下基础。2022年新签合同额0.42亿元,占比24.1%,同比下降80%.2021年结转合同额为1.2亿元,占比75%,同比下降40%。
㈢从建筑业产值结构来看,有工作量的企业7家。一季度建筑业企业新签合同有两家建筑企业(天山广厦建筑工程和瑞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签合同额0.039亿元。建筑业产值有一家(安阜精建建筑工程),产值0.09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0.8%。
㈣从事建筑活动的从业人员看,从业人员明显减少。建筑业企业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为95人,同比减少了95人,同比减少了50%。建筑业企业期末人数120人,同比下降42.58%。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5人,同比减少7人,同比下降21.88%。
二、不利因素及需关注问题
㈠建筑业企业可持续发展不稳定。尽管建筑业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获得一定发展机会,但建筑业垫资问题导致部分企业抵御风险能力下降,甚至有些企业因垫资或者债务问题导致企业的不稳定发展,面临被市场淘汰的可能。
㈡建筑业印证资料提出新的要求。今年以来,国家和自治区持续加大对建筑业的核查力度。2021年国家、自治区共下发查询4批,涉及5家企业,查询覆盖率62.5%。对印证资料的要求更加严格,企业在提供建筑业产值明细表、建筑施工合同、项目工程进度确认单等原有材料的同时,还需提供产值计价清单,对企业核算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对策建议
㈠加强项目履约过程管理。⑴建议相关部门在核准审批手续时要对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进行实质性的调查,严审批,严监管,在审批端杜绝风险垫资。⑵建议相关部门将建设单位履约情况,作为手续办理、工程验收的重要标准之一,有效控制垫资范围。⑶加强对项目垫资需求管控。建设单位若需垫资,施工方可根据自身的资金情况和施工形象进度或施工节点约定垫资幅度,在合同中具体体现垫资金额占合同总价款的上限。
㈡提高企业印证资料质量。⑴有效发挥辅导员制度,指导服务和数据把关两手都要“硬”,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数据上报流程,确保上报的数据“数出有据”。⑵加强信息共享,国家、自治区查询下发后第一时间反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配合统计部门督促企业上报、修正、完善相关印证资料。
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方面建筑业企业要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提高职工待遇,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另一方面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建立专业化、产业化建筑业从业人员队伍,为全市建筑业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审核人:马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