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前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截至4月末我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1773万元,完成预算的26.01%,比上年同期增收4023万元,增长22.66%。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968万元,完成预算的24.61%,比上年同期增收3704万元,增长25.9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267万元,完成预算的20.09%,占比57%,比上年同期增收4962万元,增长93.53%;非税收入完成7701万元,完成预算的35.16%,占比43%,比上年同期减收1258万元,下降14.04%;基金收入完成3805万元,完成预算的35.48%,比上年同期增收319万元,增长9.15%。
二、财政收入工作推进情况
为确保第二季度财政收入目标完成,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定了《精河县地方财政收入工作推进方案》,下设四个组分别为:企业税收征收组、房地产建筑业税收征收组、重点项目税收征收组、非税收入征收组,办公室下设财政局统一协调工作。二是积极发挥各小组职责作用。1.税务部门积极对接县发改委、住建部门,获取2021-2022年度精河县重点项目明细,全面摸排全县重点项目税收情况,通过分户到人的方式为各重点项目配备专职税收管家,跟踪纳税申报等情况。2.针对重点项目工程,再次对项目全环节税款及结算情况进行梳理,确保项目各分包环节按期足额缴纳各项税款。3.对房地产、建筑行业税源开展摸排。4.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的监管。进一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应对,通过风险应对积极查找税收增长点。
三、下一步组织收入措施
㈠坚持组收原则,全面落实政策。严守“该收的收、该减的减、坚决不收过头税费”的红线底线,加强与财政、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处理好组织收入与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关系,全面落实好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前置服务各类招商引资工作,放水养鱼、涵养税源,为辖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㈡紧盯重点项目,努力挖潜增收。充分发挥6个综合治税小组作用,加强房地产、建筑安装、招商引资企业进行全链条税收监管,摸清税源底数;持续强化重点建设项目税源管理,紧盯项目进展和资金到位情况,深度挖掘税源,确保应收尽收;加强对工业园区企业改组重建环节涉税管理,紧盯企业资产重组、政府回购、股权转移等环节强化税源监管;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增清算实行台账化管理,通过清算清欠环节提升管理质量;针对砂石料、砖石、商砼等建材开采销售环节加强地方税控管,确保组织收入任务落实、落地、见成效。
㈢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精河县招商引资企业虽然不少,但都还在成长之中,招商引资企业往往是投资大、见效慢,有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导致对税收收入的拉动效果在短期内无法显现。通过吸引和鼓励外来投资者来精投资兴业,促进精河县重点产业培育发展和转型升级,突出择优选资,强化落地见效,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建立与招商、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日常联系制度,做到“勤跑、多问”,多渠道了解企业经营发展状况,及时掌握招商企业的项目建设、资金运作、生产经营等详细情况,强化税源分析预测能力,建立台账,及时将潜在税源转化为现实收入,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㈣进一步细化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并将非税收入完成情况与各部门单位的绩效挂钩,做到应收尽收;重点督促执法部门提升案件办结率,对应收或者处罚的涉案非法所得资金及时缴入国库;重点关注自然资源局收取的矿业权出让收益;重点关注水利局收取的水资源费收入。
审核人:刘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