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政常字〔2021〕1号
(二〇二一年一月九日)
2021年1月9日,县长黄希别克·努尔旦主持召开精河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五次常务会议,县委副书记谭涛特邀参加会议,常务副县长张红勇、副县长胡俊义、吴开华、亚尔买买提·马木提参加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研究了县商务和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的《关于印发精河县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及各项制度的请示》(精商工信字〔2021〕1号)。会议指出,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3”工作部署和自治州党委“1+3”工作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州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明确招商引资重点任务,压实招商责任,健全全员招商工作机制,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县商务和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自治州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和精河县实际,草拟了《精河县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及《精河县招商引资工作例会制度》《精河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调度办法》《精河县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实施办法》《精河县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精河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并已经县党委、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讨论修改。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会议要求,县商务和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并报县党委、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县人民政府党组名义提交县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二、会议研究了县发改委提交的《关于成立精河县2021年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精发改〔2020〕69号)。会议指出,为扩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有效投资,推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高效、有序、规范实施,切实发挥投资补短板、强基础作用,县发改委结合我县202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草拟了精河县2021年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已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讨论修改。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会议要求县发改委结合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该请示进行修改完善,并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县人民政府党组名义提交县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三、会议研究了县发改委提交的《关于印发精河县推进2021年第一批开工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精发改〔2020〕68号)。会议指出,为加快推进202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县发改委草拟了精河县推进2021年第一批开工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已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讨论修改。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会议要求县发改委结合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县人民政府党组名义提交县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四、会议就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指出,2020年9月16日至11月16日,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对精河县开展了常规巡视,并于12月19日向精河县反馈了意见,从4个方面指出了32个问题,并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县党委根据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以及整改时限。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各成员以及政府组成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照反馈意见认真分析、剖析原因、举一反三,拉出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每一个问题都一抓到底,每一条反馈意见都全面落实。县人民政府将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相关责任领导及相关部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消极应付、敷衍塞责的,将严肃予以追责问责。
五、会议就县人民政府认真开好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指出,2020年12月31日,自治州纪委机关、自治州党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博州党组发〔2020〕20号),明确了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并就开好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意见征集、谈心谈话、个人发言提纲撰写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