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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六十五次常务会议纪要

日期:2021-08-30

来源:精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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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2021年8月28日,县长黄希别克·努尔旦主持召开精河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六十五次常务会议,常务副县长刘强、副县长胡俊义、党组成员才·达拉、副县长吴开华参加会议:

一、会议研究了县人民医院《关于精河县人民医院救护车、医疗废弃物转运车采购的请示》(精医字〔2021〕57号)。会议指出,为解决救护车、医疗废弃物转运车不足的问题,满足全县各族群众就医、转院等需求,及时、规范转运医疗废弃物,现需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采购福特监护型救护车4辆,单价30万元,医疗废弃物转运车2辆,单价20万元,合计预算金额160万元(以采购价为准)。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会议要求,县人民医院严格按照招标采购程序办理。

二、会议研究了县人民医院《关于增加救护车和医疗废弃物转运车辆编制的请示》(精医字〔2021〕58号)。会议指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为保障在医疗救治工作中救护车和医疗废弃物转运车的正常使用,提高医疗机构医疗救治能力,现需增加17辆普通型救护车、2辆医疗废弃物转运车编制。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会议要求,县人民医院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车辆编制事宜。

三、会议研究了县卫健委《关于实施精河县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项目的请示》(精卫健发〔2021〕14号)。会议指出,为认真落实医疗废弃物处置各项要求,满足各重点场所、部位医疗废弃物及时规范转运、处置需求,确保我县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现需建设日处理医疗废弃物能力为5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同意将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建在县第一殡葬服务中心南侧。会议要求,县卫健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加快推进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项目审批、建设工作。

四、会议研究了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教育系统教师乘坐公交车给予补助的请示》(精交发〔2021〕49号)。会议指出,为加大对教师的关心关爱力度,让教师享受更多优惠政策,由精河县精运公交公司统一为全县1676名教师办理公交卡,按照每人每月补贴88元的标准,由县财政每月补助147488元。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自2021年9月起执行。会议要求,县交通运输局、财政局、教育局共同做好教师公交卡办理事宜。

五、会议研究了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购置10辆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的请示》(精交发〔2021〕59号)。会议指出,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城区规模不断扩大,县人民医院、第二中学搬迁,工业园区用工需求增加,为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公交车服务品质,解决公交车辆不足,满足全县各族群众乘车需求,结合国家对新能源纯电动车的政策支持和我县实际,现需采购10辆宇通公司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单价90万元,预算金额共计900万元(以采购价为准),签订合同后县财政支付30%首付款,按照季度付款的方式,3年付清剩余70%购车款。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会议要求,由县政府党组成员才·达拉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做好公交车购置事宜;同时,县交通运输局做好公交车线路优化和公交车驾驶员招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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