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2021年8月29日,县长黄希别克·努尔旦主持召开精河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六十六次常务会议,常务副县长刘强、副县长胡俊义、褚文华、党组成员才·达拉参加会议:
一、会议研究了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审议精河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的请示》(精商工信字〔2021〕42号)。会议指出,为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实施新时代“工业强县”战略,全面推进我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根据《自治州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修订稿)(2021—2023)》,结合我县工业经济发展实际,起草了《精河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并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讨论修改。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会议要求,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按照会议讨论意见对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交县党委审定。
二、会议研究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审议精河县创建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请示》(精食安办发〔2021〕8号)。会议指出,为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关于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新食安办〔2019〕7号)和《关于确定精河县为第二批自治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提名城市的通知》(博州食安委〔2020〕4号)要求,结合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标准和我县实际,起草了《精河县创建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并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讨论修改。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会议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会议讨论意见对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明确完成各实施步骤的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
三、会议研究了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申请对精河县精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驾驶员提高工资待遇的请示》(精交发〔2021〕42号)。会议指出,为解决因工资待遇不高、节假日调休无法保障导致我县公交车驾驶员流失的问题,更好的稳定公交车驾驶员队伍,经对比周边县市公交车驾驶员工资水平,现需对我县公交车驾驶员每人每月增加工资1000元。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会议要求,县交通运输局做好公交车驾驶员的增资和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公交车驾驶员政审、体检,立即开展公交车驾驶员招聘工作。
四、会议讨论了县政办提交的《在精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原则同意该报告。会议要求,县政府办公室按照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县政府全体成员会议讨论。
五、会议讨论了县发改委《关于“十三五”期间精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十四五”规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原则同意该报告。会议要求,县发改委按照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精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六、会议讨论了县财政局《精河县2021年1—7月财政预算执行和调整情况的报告》。会议原则同意该报告。会议要求,县财政局按照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精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