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2021年6月23日,县长黄希别克·努尔旦主持召开精河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六十二次常务会议,常务副县长刘强、副县长胡俊义、党组成员才·达拉、副县长吴开华、副县长亚尔买买提·马木提、党组成员王敏参加会议:
一、会议研究了县住建局《关于精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请示》(精住建发〔2021〕114号)。会议指出,为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使用,健全退出机制,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县住建局根据《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租房管理办法(试行)》(博州政办规〔2021〕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精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并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讨论修改。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会议要求,县住建局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印发。
二、会议研究了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精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指导办法(试行)的请示》(精商工信字〔2021〕30号)。会议指出,为吸引国内外资金、项目、技术、人才汇聚,加快我县经济建设步伐,以高质量招商引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精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指导办法(试行)》,并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讨论修改。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会议要求,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交县党委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