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日,县党委副书记、县长库尔曼江主持召开精河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县党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强,党委常委、副县长汪祖程,副县长党剑亭、赵永海、才·达拉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有关工作情况。
听取工业园区关于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的安排部署汇报,会议要求,1.全县各相关部门要将化工园区认定作为推动精河化工产业发展的重要契机,聚焦突出问题、短板弱项,迅速采取行动,狠抓工作落实;2.由县党委常委汪祖程统筹,精河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魏松具体负责,各县级领导积极配合,各部门分工负责,做好项目安评、环评、水资源论证评审、电力保障、师资配置及人员配置等工作,定期召开调度会,确保认定工作有序推进;3.要强化统筹配合,由党剑亭副县长负责八家户农场征地置换,才·达拉副县长负责赴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对接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园区工作,县水利局、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加强赴自治区厅局的对接跑办,确保园区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听取水利局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会议要求,1.全县各单位,要突出水利监督重点,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依法依规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提升水利行业管理水平。2.强化对全县所有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管,县分管领导和水利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听取精河县2023年金秋房交会开展情况汇报,会议要求,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才·达拉牵头,各部门协调联动、多措并举助力房交会。县委宣传部强化对房交会的宣传报道、实时公布房产交易情况,将任务分解至各乡镇场,广泛动员各族群众进城购房;充分借助乡镇中学撤并契机,县住建局、教育局加强研究,为因就学问题需进城买房的家庭、教师制定购房优惠方案。
听取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关于第二批道路交通隐患整改情况汇报,会议要求,1.全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紧盯问题,及早行动,确保隐患不折不扣整治到位。2.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才·达拉牵头,各乡镇场、住建局、交通运输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具体负责,加强对农村公路“路长制”的组织统筹,在交通安全宣传培训、基础设施建设、交通隐患排查方面持续用力,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群众出行平安。
听取2023年自治区重点地区地震灾害防范应对调研指导组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工作汇报,会议要求,1.全县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重要指示,充分发挥精河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扎实做好防范准备,持续提升地震灾害综合防御能力。2.全县各部门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大地震应急演练频次,特别是教育医疗系统要着力提升应对地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水平。3.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才·达拉牵头,各分管领导统筹抓好分管领域防范应对工作的落实;组织部门利用“三会一课”等形式强化对基层党组织防震减灾知识的培训;县委党校邀请专家在干部培训中增设防震减灾相关课程;县委宣传部增设“防震减灾”宣传周专栏,高密度、多形式开展宣传,营造“人人重视、人人参与”防灾减灾良好氛围;4.建立常态化通报机制,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纪委监委、政府督查室配合,将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定期通报,对不落实的人和事坚决予以查处。
听取应急管理局关于应急物资筹备工作的汇报,会议要求,1.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才·达拉牵头,县发改委、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制定精河县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细化相关部门责任,确保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在处置灾害事故时反应迅速、保障有力;2.要将应急物资储备工作上升到社会责任的高度,县财政优先给予资金保障,发改委、应急管理局要协同配合,扎实做好物资的管理、运输及调配。听取大河沿子镇、托里镇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会议要求,1.全县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认真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做到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严于律己;2.要转变作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大兴务实之风,弘扬清廉之风,养成俭朴之风;3.要聚焦工作重点,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抓实监督监管;4.要强化责任落实,持续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常态化监督检查,逐级逐人压担子、抓落实,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全面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成效。
会议审议了相关事项。
研究《关于下放〈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和〈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有关事宜的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会议要求,1.各乡镇(街道)作为实施主体,要尽快熟悉事项清单内容,合理设置岗位,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规范行使各项行政职权,不得在权责清单外设立和实施其他行政职权,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2.县党委编办要做好权责清单下放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放得下、按得住、管得好;3.县直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赋权事项的培训指导、事项转交和移交手续工作,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行政职权运行的监督,厘清赋权后的权责关系,确保赋权事项规范、高效、顺畅运行。
研究《关于申请盘活木特塔尔国家沙漠公园等项目存量资产的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县党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强牵头,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局、水利局等8家单位具体负责,按照资产盘活处置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盘活处置。
研究《关于提高精运公交公司驾驶员工资待遇的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会议要求,1.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才·达拉牵头,召集所有精运公交公司驾驶员传达本次常务会议精神,传递县委、县政府对公交事业重视与关怀;2.县交通运输局根据会议提出的要求规范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县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确保公交驾驶员队伍稳定。
研究《关于印发〈第四批精河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请示》,会议要求,1.全县各有关部门要依托精河深厚历史文化底蕴,按照“保护为主、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全力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2.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和传承工作,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3.县文旅局要多措并举推进非物质文化与文旅工作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融合。
研究《关于印发〈精河县创建自治区健康县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开华牵头抓好落实,县卫健委具体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改完善后,以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
研究《关于精河县人民医院固定资产核销的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县卫健委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按照规范流程办理固定资产核销手续。研究《关于购置一般公务用车的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照规范流程办理车辆购置手续。
研究《关于购买公务用车的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县国资委按照规范流程办理车辆购置手续。研究《关于建设220KV变电站及高压供电线路的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丁轩牵头,县住建局具体负责,财政局、国家电网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确保项目尽快投产达效。
研究《关于将疫情闲置物资进行处置的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按照规范流程依法依规做好闲置医疗、生活物资的分配处置,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研究《关于划拨固定资产的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按照规范流程办理固定资产划拨手续。
研究《关于申请国有资产报废核销处置的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县统计局按照规范流程办理资产报废核销手续。
研究《关于将2023年“精河县‘一带一路’应急物资产业园(应急物资加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等15个项目委托运营的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为进一步发挥我县国有资本经营优势,县财政局牵头,精河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县水利局等相关单位配合,按照规范流程办理项目委托运营手续。
研究《关于精河县宝山城殡仪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竞拍精河县四宗经营性墓地的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县财政局、国资委按照规范流程,依法依规做好竞拍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