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8日,县党委副书记、县长库尔曼江主持召开精河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县党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强,党委常委、副县长汪祖程,副县长党剑亭、赵永海、才·达拉、吴开华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有关工作情况

会议听取了县审计局、乡村振兴局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情况汇报。会议要求,1.全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巡察审计整改工作,以严实作风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2.被巡视巡察党组织要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全面认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切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注重常态长效,堵塞监管漏洞,持续巩固扩大巡察审计成果整改,提高工作水平。
会议听取了县卫健委、农业农村局2023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会议要求,1.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职责,坚持“严”字当头工作基调,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2.县卫健委、农业农村局要聚焦“清廉机关”建设,强化责任落实,突出监督重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卫健、农业农村事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3.要抓住“关键少数”,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坚决防止医疗领域、“三农”工作腐败问题发生,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会议审议了相关事项。
研究《关于调拨精河县2017年村级阵地建设项目(阿合其农场)17栋资产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阿合其农场、县城投公司要严格按照国有资产调拨相关要求,规范资产移交、管理手续,县财政局、国资委强化对调拨资产的监督,提高资产利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研究《关于成立精河县城乡建设类实体国有企业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会议要求,1.由县国资委按照规范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切实负起监管职责,依法依规组建公司,公平公正招聘相关人员,确保新成立公司规范运行;2.县审计局要加强现有国有企业的跟踪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监督国有企业规范运行;3.由县党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强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对现有国有企业资产状况、经营情况、运行效益等开展核查,制定优化整合方案,提交县人民政府研究。
研究《关于在精河化工产业集中区建设蒸汽项目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会议要求,1.由县党委常委、副县长汪祖程任组长,副县长才·达拉任副组长,迅速成立由精河工业园区、县财政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按照节约成本、优化招商引资环境的原则,加快化工产业集中区蒸汽项目备案审批、土地供应、要素保障和招投标工作,快速开工,倒排工期,确保项目早日完工;2.精河工业园区管委会为该项目建设主体,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3.精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商工局等单位要以该项目实施、提升化工园区软硬件环境为契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入驻,提升园区聚集度和规模效益。
研究《关于招引危险品专用线合作运营公司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县党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强牵头,县公铁物流园、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配合,依法依规招引专业企业,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前提下,对危险化学品专运线开展运营。
研究《关于大宗商品线上交易平台开发运营、落地发展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县公铁物流园要围绕构建高效畅通的国际物流体系和物流仓储集散地的要求,规范相关流程,积极招引企业落地,加快搭建大宗商品线上交易平台,全力推动外贸经济加快发展。研究《关于征收精河县河西、和煦、红炬、新合力、城东、恒升、环城七家热源站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才·达拉牵头,住建局具体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做好7家热源站的征收工作。
研究《关于解决精河县平战房项目三期工程土地赔偿费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县住建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补偿手续,县财政局做好补偿资金的拨付工作。
研究《关于实施精河县可持续乡村环境治理与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才·达拉牵头,县住建局具体负责,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等相关部门迅速成立专班,加快项目备案审批、招投标、纳统进度,促进项目快速落地,争取年底前形成固定资产投资。
研究《关于审议〈精河县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会议要求,1.县审计局按照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报告修改完善后,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相关工作;2.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工作,从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抓好抓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用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3.要充分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中的重要作用,深化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切实形成监督合力,全面提升审计效能。
研究《关于审议〈吴文风信访事项定性申请研判意见书〉〈吴文风信访人教育帮扶和疏导稳定工作预案建议方案〉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县信访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改完善后,以县人民政府名义提请县党委常委会审议,同时提请县人大进行监督。
研究《关于审议〈精河县关于国家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党剑亭副县长牵头,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人民政府党组名义提交县党委常委会审议。
研究《关于提高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津贴标准和设立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县教育局、财政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按照规范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研究《关于精河县高级中学等11所学校固定资产报废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县教育局按照规范流程办理资产报废手续。
研究《关于博州开放大学精河县分校等三所学校固定资产调拨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县教育局按照规范流程办理资产调拨手续。
研究《关于表彰第二届博州味道美食文化旅游节精河县餐饮名店、名小吃、美食推荐官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会议要求,1.餐饮名店、名小吃的评比推荐要以符合食品安全和卫生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严把推荐入口关;2.县工商联按照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对《请示》内容修改完善后,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对餐饮名店、名小吃、美食推荐官等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