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7日下午7时许,精河县行政服务大厅56号医疗保障窗口工作人员张照华收到一个匿名包裹,正在纳闷之际,同事们簇拥着打开一看,是一面写有“用心点燃希望,用爱散播人间”的锦旗,是由前几天来办事的群众陈自香家人从乌市快递来的,以此感谢精河县医保局干部张照华及全体工作人员的全心全意为其解忧。

陈自香系精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安置在克拉玛依市。2023年6月18日以妊娠合并胰腺占位性病变、肠套叠、孕30周+3高危妊娠等病转院至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6月18日至7月11日期间,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花费128342.39元,因其妊娠合并疾病,无法在医院直接进行医保结算。陈自香亲属将困难问题反映至12345政务服务平台,平台管理员张照华收到问题反馈后,第一时间与其亲属联系。7月17日,代办人将住院报销材料送至58号医保窗口,当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后,经请示局领导,对此特殊情况采取特事特办,将按照流程在30个工作日支付完成的业务,压缩办理时限,为其报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39600元,已支付到位。大病保险34984.83元,待资金申请到位后于8月支付。
陈桂香之子陈默川为早产儿,出生后抢救已花费8万余元。在我县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后,因其直系亲属不在精河县,遂无法办理社保卡,建议其联系乌鲁木齐市农商银行现场办理社保卡,目前已办理成功,新生儿在医院治疗费用可持卡直接结算。困扰陈自香一家的燃眉之急被张照华等工作人员有效化解,陈自香对精河县医疗保障局干部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非常满意。她发自内心的对张照华说:“谢谢你,谢谢医保局的全体工作人员,你们这不仅仅是在工作,这是在救命啊,救了我们一家人的命!”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部署要求,县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持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积极创建全国医保服务经办示范窗口,推行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综合柜员制”,实现服务前台不分险种、不分事项一窗受理,后台分办联办。不断提升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医保经办服务。群众寄来的这一面锦旗,对于精河县医疗保障局干部来说,它既是一种肯定,又是一份鼓励,更是一种鞭策,同时也激发了同志们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信心和力量。
审核人:张连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