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商工局加强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和盐务管理,节假日前重点检查批发市场、重点流通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库存情况,对于质量有问题的商品,依据有关规定督促企业及时销毁,对拒不销毁的依法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罚;对货源不足的督促其尽快进货,确保供应。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净化节日市场;认真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社会监督。
节假日前开展检查3次,共检查40余家小作坊、小商店、小商贩、农家乐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重点检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重点对以下风险点进行检查: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通过检查发现存在虚假宣传产品1家,过期食品2家,“三无”产品1家,食品未按照要求存储2家,要求商家立查立改,对不合格及过期产品进行下架。
二、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情况
精河县商工局以“3·15”消费者日为契机,活动现场通过宣传展板、悬挂横幅以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进一步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提醒群众购买生活用品尽量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并查看保质期限,引导广大群众科学消费,合理维权。
商工局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在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1条,发放宣传单500余份。接受企业、农村合作社有关咨询达30余人次。通过宣传强化了农村食品生产者的诚实守信意识。引导经营者从合法合规渠道进货,严格落实食品进销货把关责任和义务。组织开展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提升了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渗透,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
审核人:玛合帕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