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精河县分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博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将主动服务作为生态环境工作的突出特征,聚焦“利民、利企、利环境”目标,创新服务模式,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环保动力。
主动靠前服务。进一步强化项目环评保障服务,在项目前期就有工作人员主动对接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帮助分析项目可行性,提供相关信息数据,减轻企业负担,避免项目走弯路。并充分运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成果为重点项目环评开展前期选址符合性审查,强化生态环境源头防控。
规范执法服务。在执法实践中,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坚持“包容审慎”执法理念,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给予适度容错空间。积极推行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告诫说理、行政处罚、监督整改“五段式”执法模式,用好“四张清单”,以说理式执法、轻微免罚、首违不罚等“柔性”举措,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加速传导执法“温度”,推动“法理情”有机融合。坚决摒弃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等不良做法,避免“先罚后改”或“以罚代改”等简单粗暴行为,严禁“高限处罚”“一律关停”等极端方式。对于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等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企业,依法依规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切实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秩序,实现执法与服务的良性互动。今年对1起案件,按照“轻微不罚”“首违不罚”相关法律法规不予行政处罚,免罚金额20.8万元。
主动上门服务。根据上级部门的优化审批程序,推动企业环评服务提质增效。对公路、铁路、水力发电、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辟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即来即办、优先审批。推行容缺受理,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统筹推进、压茬审批等政策,为项目及早落地创造条件。
下一步,精河县分局将持续贯彻落实博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工作要求,以服务企业为抓手,精准对接发展需求,提供“滴灌式”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为全县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审核人:娜尔给扎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