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医疗保障局全面落实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操作规范,提升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一、落实便民服务举措。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持续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备案等工作,稳步推进医保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今年以来,医保关系疆内转入36人次,疆外转入13人次;转出疆内28人次,转出疆外28人次。异地备案登记455人次,我县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0521人次807.17万元,异地参保人员在精河县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16404人次246.93万元,窗口结算138人次。
二、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总额打包预付,每月按照州局确定阀值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预付结算,全面落实33个基础病种同病同治同价医保结算。截至目前,县域内11家医疗机构实现DRG2.0版付费模式,DRG结算费用2068.57万元,有效促进了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合理制定诊疗方案、控制治疗成本,切实减轻了参保群众就医费用负担。自8月份起,以县人民医院为县域医共体总院,在全州试点推进医共体打包付费模式。
三、打造医保便民服务站点。打造医保便民服务站点4个,统一制作医保标识标牌,投入资金4.7万元为乡镇医保经办点购买电脑、打印机设备,明确服务站点医保经办事项,将参保信息登记、参保信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等高频事项下放至基层各医保经办点,推进乡镇履职事项规范化,不断提高医保便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审核人:张连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