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精河县审计局牢固树立“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的理念,坚持规范和服务并进,多措并举推进法规审理工作,全力提升审计质量和水平。严格执行审计项目审计组长一级审核、审计组所在业务科室二级复核和审理机构三级审理的审理模式,压实审计人员、项目主审、审计组组长、科室负责人责任,规范审计组现场审计行为及所在业务部门的管理、指导、复核职责。
一、创新模式,提高质量。针对县本级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医疗器械采购专项审计、国有融资企业专项审计、帮扶产业项目审计灵活采取现场跟踪审理、前置审核、交叉审理、集中审理等多种审理方式。上半年,开展审计现场业务指导6次,规范审计标准,突出服务导向,审理完成9个审计项目,提出审理意见建议100余条。制定审计项目提交审理项目清单,明确审理内容,规范审理程序。加强对审计过程的控制与监管,从源头避免工作失误,努力提升审理工作成效,使审计审理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实现从结果控制向过程控制的转变。
二、同类项目,联合审理。针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等同类审计项目,由审计骨干与审理人员组成审理团队,实施联合审理。对审理结果,由分管领导主持会议,组织法规审理科室、业务主管科室和审计组成员集中研判,重点关注审计发现问题定性标准、定责口径、法规适用、处理尺度,对争议问题充分讨论,提出解决办法,形成更加权威的审理意见。确保审计反映问题事实更清楚、定性更准确、定责更精准、处理更恰当。
三、会议审定,规范指导。严格执行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制度,定期召开审计业务会议,主动衔接业务科室,共同探讨,针对审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个性问题、处理处罚问题进行规范化指导,确保项目优质高效审结。上半年,就审计发现问题与审计组讨论20余次,各方意见更直观,事实证据更清晰,参会人员、列席人员均可发表意见,既指问题,又提建议,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50余条,加强指导,为项目准确定性和定责问诊把脉,提升业务水平,共同为完善审计报告出谋划策。
审核人:赵世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