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有序开展2026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插班生招生工作,保障符合条件学生的受教育权益,结合精河县教育资源实际情况,现将报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6年2月24日(10:00)—3月1日(19:30),监护人通过报名链接或二维码线上填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对象
根据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毕业年级(六年级、九年级)不办理转学,其他年级学生申请转学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学前阶段:已完成全国幼儿学籍注册的在籍学生。
2.义务阶段:正在精河县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申请转入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县内各乡镇场在县城区购房人员子女及务工人员子女。乡镇场之间因举家搬迁或工作调动的随迁学生。
注意:申请转入精河县域就读的学生,开学后,需在原学校等待转学通知并领取课本。
三、申请流程
“监护人线上填报转学申请→县教育局审核、研究通过→安排就读学校→学校再次审核学生报名材料→学校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到校报到”。
四、所需材料
1.户口本(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如不在一个户口本上、上传出生证明)。
2.精河县以外户籍来精就读学生需提供监护人购房合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租房合同(上传租房合同的同时,需上传房主房产证)。
3.精河县各乡镇场转入县直就读学生需提供监护人在县城内购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等材料。
4.提供所居住社区的居住证明,写清社区办理工作人员姓名、联系电话(证明内容上务必写清监护人及学生信息)。
5.学生原就读学校盖章学籍卡。
五、相关规定
1.学生转学后就读年级保持不变,不得跨年级转学。
2.学生处于休学期间的,暂不办理转学手续。
3.幼儿阶段:县第一幼儿园、县第二幼儿园、县第三幼儿园、县第四幼儿园、县幸福幼儿园、县育才幼儿园六所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业务;大河沿子镇第一幼儿园、大河沿子镇第二幼儿园两所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业务。小学阶段:县第二中学、县第一小学、县第二小学三所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业务;大河沿子镇第一小学及大河沿子镇第二小学两所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业务。初中阶段:县第三中学、县第四中学两所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业务。
4.符合转学条件且确有转学需求的,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转学报名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5.如有重大疾病史,需要向转入学校提供相关的诊断证明,严禁瞒报、谎报。
六、特别提醒
1.目前我县第一小学、县第二中学学校学位紧张。若审核后该两所学校无剩余学位,即便房户一致的插班生,也将统筹分流至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请监护人提前做好规划。
2.登记结束后,县教育局将按照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县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供给情况,采取“有多少学位安排多少学生”的安置转学生政策,学位满后不再给予安置。请监护人耐心等候通知。
七、报名方式
精河县2026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转入学生报名有两种操作方式,请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
①打开微信“扫一扫”,扫描二维码,填写转学信息;

②点击链接直接报名。https://f.wps.cn/g/BNRWvGyn/
八、报名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内)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咨询电话:0909—5321295(精河县基础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九、执纪监督
转学生入学工作严格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如若发现存在“以权择校、以分择校、以钱择校”等情况,可拨打监督电话:0909—5336031。
审核人:成洁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