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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施策盘活存量土地,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需求

日期:2024-11-20 19:47

来源:精河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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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闲置低效土地,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是保障重大项目落地、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精河县以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为机遇,以闲置低效土地开发再利用为突破口,分类处置、精准施策,变“增量开发”为“存量更新”,探索解决供地难题的路径,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土地保障。

㈠精准识别,摸清底数。根据摸排底数,制定闲置低效土地和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方案,协调法院、财政、税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甄别机制,精准识别,进一步梳理企业债权债务、资产产权、形成原因,为解决遗留问题打好坚实基础。

㈡精准施策,分类处置。按照以“用”为主,“处置”为辅,先易后难,分类处置的原则,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主要采取兼并重组、鼓励依法流转、协商收回、“一地一策”“一企一议”等措施盘活闲置土地。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通过改造提升、盘活重组、坚决退出等多种方式,鼓励企业二次开发、盘活产能,退出企业存量土地,解决新上项目落户问题,实现增资不增地。同时加强供地环节企业信息审查,对产能过剩项目一律不予办理供地手续,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最大限度提升处置效率和效益。一是改造提升一批。在符合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和不改变用途的条件下,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通过建设多层厂房实现提质增效,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二是盘活重组一批。对占据闲置土地资源的企业,通过产权转让、资产置换等方式,利用闲置土地开展二次精准招商,引进新上项目落户。三是坚决退出一批。聘请专业机构对“僵尸企业”所属土地、地上建筑物等进行全面评估,通过托管、置换等过渡办法,将企业纳入“僵尸企业”项目库集中管理,新落户项目必须优先选择项目库所在地块落户,最大限度盘活闲置存量资产,实现土地集约化利用。

㈢全面推进工业用地供应制度改革。大力实施“先租后让”“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出让”三种方式并存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地的,租金标准可按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折算确定起价。以“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出让”方式供地的,租金标准应按全额市场价格评估折算确定起价。对符合我县产业导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信息经济产业等工业用地项目,可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最低限价标准确定起价。对属于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㈣强化监管,源头把控。及时跟踪项目用地的供后开发利用情况。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监督企业合同履约情况,及时提醒项目单位按期开工、竣工,将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在案,禁止参加全县土地招拍挂活动,规范用地企业行为。依法严格履行闲置土地处置程序,对涉及企业下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长期闲置、长期停建的低效用地,报县政府批准后依法予以收回,强力遏制圈地、占地等不良风气。

审核人:曹阿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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