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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财政局积极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取得显著成效

日期:2024-10-28 16:02

来源:精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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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中央、自治区及自治州经济工作会议多次指出财政部门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要求。财政部在10月12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更是宣布陆续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举措,以加大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上政策的落实对提升县级财政保障能力大有助益。今年以来我县财政部门积极落实各项财政政策,运行平稳,保障有力,成效显著。

一是深入推进挖掘税源潜力,培育壮大综合实力截至2024年9月末,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2亿元,增长9.6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12亿元,增长40.97%,较往年有较大突破,主要原因是今年以来我县在光伏发电项目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上挖掘税源潜力,联合相关部门积极推进,9月缴纳耕地占用税8197万元,拉动了税收收入增长,该项目的突破对于我县完成本年年初预算收入目标增强了信心。

二是叠加运用多种财税工具,扩大财政支出规模今年以来,一方面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财政支出工作,通过高位推动、定期通报等方式大力督促财政资金执行进度;另一方面财政部门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通过加快资金拨付、加强与部门之间协调沟通及分解细化支出目标等方式促进财政资金支付进度。截至目前,我县专项资金形成支出10.44亿元、执行比例为73.6%;国债资金形成支出1.77亿元,执行比例为62.11%,预计后期还将到位部分用于设备更新的国债资金;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6亿元,形成支出4.24亿元,执行比例为75.71%。通过以上举措的实施,提升了资金执行进度,对扩大财政支出规模起到积极作用。

三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保障重点领域支出。财政部门严格落实“三保”主体责任,健全细化“三保”管理制度体系,从预算编制和审核、预算执行等方面,实现“三保”全流程规范管理。截至目前“三保”预算数为10.77亿元,“三保”支出执行数为8.96亿元,执行比例为83.16%,达到序时进度。各类“三保”资金及时发放,保障到位。

四是大力保障基本民生支出,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感。坚定不移办实办好民生事业,始终把百姓冷暖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持续加大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疗、文化等民生投入。截至目前民生支出24.9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为84.84%。从重点民生项目来看,投入各类卫生健康资金1.34亿元,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投入各类教育资金3.55亿元,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拨付各类就业、职业培训资金0.37亿元,支持做好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资金0.46亿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五是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加强监控、防范、控制及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确保我县债务在可控风险范围内,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全额纳入预算管理,严格履行偿债责任。2024年,我县共需偿还到期债务本息3.82亿元,截至目前已完成化解3.42亿元,完成全年任务数的89.53%。

审核人:徐兴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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