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财政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为有效履行财政监管职能,及时督促财政监督被检查单位整改,巩固会计监督检查成果,提升财会监督质效,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规范支出,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 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根基
为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维护国家财经秩序,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结合本县实际,出台了《2024年度精河县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财会监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确保2024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圆满完成。
二、 开展监督检查,强化监督力度
一是深入开展日常监督检查。2024年8月,精河县财政局依托财政部门力量,结合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派出检查组在全县随机抽取6个行政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查出2024年上半年以来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执行、年度财务收支、会计核算、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9个方面51条问题。通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对加强会计监督检查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更加充分地认识到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会计信息准确性、真实性、可靠性,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客观需要,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二是扎实推进财会监督检查。2024年,精河县财政局委托新疆天恒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全县随机抽取6个行政事业单位和2家国有企业开展财会监督检查,查出2023年以来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三公”经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落实情况等6个方面257条问题。深入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是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的有效手段,对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三是有序推进财会监督求实效。2023年,精河县财政局对全县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检查1次,及时督促5个被检查单位,整改问题55条。督促落实整改,有力地促进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管理水平的有效提高。
三、 强化跟踪落实,推动整改进度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精河县财政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财政部有关整改要求,逐条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单位逐条制定整改方案,按期完成整改目标,确保每条问题都能整改到位。
审核人:徐兴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