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体现对班主任工作的重视与认可,激发班主任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精河县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优化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班主任津贴,为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提标政策落地
依据《关于印发精河县落实〈关于加强自治州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责任分解方案》(精政办发〔2023〕30号)文件精神,自2024年起,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津贴由220元/月提高至400元/月,增幅达81.81%,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广大班主任教师工作积极性。
二、强化资金保障
2025年春季学期,安排80.6万元用于发放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津贴。此次下达资金涉及全县各阶段22所学校,403名班主任教师。班主任对学生健康成长和教育质量提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优先保障班主任津贴发放到位,显著提升班主任岗位的物质激励水平,充分体现县委、县政府对班主任辛勤付出和重要作用的高度肯定。以班主任队伍为支点,带动全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为落实“双减”政策、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规范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资金监管。对津贴发放实行“名单核实——标准比对——银行支付”全流程线上监控,确保享受对象精准、标准执行无误、资金安全高效。发放完成后,财政局将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政策效果跟踪评估与绩效评价,重点关注教师队伍稳定性变化、工作积极性提升及育人质量改善情况,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精河县财政局将持续聚焦教育领域民生需求,加大教育经费保障力度,优化资金使用效益,为打造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贡献财政力量。
审核人:徐兴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