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河县农村公路建设及维护资金来源及投入情况
精河县农村公路建设及维护资金主要来源于上级补助及县财政配套,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以奖代补”、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2024年共到位及投入公路建设专项资金2721.06万元。维护资金按照《自治州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自治区、自治州、县(市)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万元,乡道每年每公里五千元,村道每年每公里三千元。自治区、自治州、县(市)三级公共财政投入比例为:20%、40%、40%。以2021年的测算依据为准5年不变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需要615万元,其中:自治区、自治州、县分别为123万元、246万元、246万元。2024年共收到并投入上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187万元,县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相关支出254.29万元,资金缺口173.71万元。
二、“四好农村路”建设和维护面临的新问题
㈠资金压力比较大,重建设,轻管护。从农村公路建设及维护的资金来源来看,主要是上级专项资金,州、县级财力有限,配套资金到位率低。往往是使用项目资金完成建设,没有相应的维护资金预算,实际发生的维修资金基本上是道路损坏的应急抢修费用,预防性养护资金投入少。
㈡没有产业融合,无运营价值。目前精河县县域内农村公路主要是公益性,无商业运营价值,货运、快递、客运效益都不理想,无法利用公路本身实现能用于公路的收益。
三、“四好农村路”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建议
㈠国家层面的建议。在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时适当向农村公路建设及维护方面倾斜,并明确建设与维护额度,确保项目建设后有预防性维修维护资金。
㈡上级主管部门层面的建议。建议农村公路主管部门高位创新,探索将农村公路建设维护与广告宣传、物流货运等相关产业链接,引进社会资本,实现农村公路的运营经济价值,获取财政投入之外的资金支持。
㈢基层政府及主管部门层面的建议。一是加大保护、爱护农村公路政策宣传力度,创建人人都有保护爱护公路的氛围;二是建议乡镇村适当承担部分农村公路维修、维护责任。至2024年底我县辖区内农村公路总里程1229.75公里,其中:县道130.73公里、乡道584.44公里、村道514.66公里,乡村两级农村公路占比达89.54%,随着经济的发展,乡村两级农村道路使用频率逐年提升,可适当承担农村公路维护责任。
审核人:徐兴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