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十五五”期间援疆资金使用效果,精河县财政局将坚持四原则加强资金管理:
一、坚持按援疆资金使用规定安排使用资金,按发展改革委批复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监督管理援疆资金;
二、坚持预算管理,通过2.0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援疆资金纳入年初预算,时实监控,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计划高效率使用资金;
三、坚持专人管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由业务股室专人管理、国库专户统一集中收付方式,确保援疆资金专款专用;
四、加强资金绩效管理。申请援疆资金时,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具体内容编制项目绩效目标,中期根据绩效目标加强监管,项目实施完成,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审核人:徐兴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