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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加大环保服务力度,推进精河“一带一路”绿色健康发展

日期:2023-02-17 00:09

来源: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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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2023年来,自觉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考量,下真功夫,出真措施,在牢牢守好生态环境底线的同时,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创新力,推动精河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主要举措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建立了专人服务机制。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2023年计划建设68个重大项目服务清单,明确重大项目的对接联系人、环评形式、服务措施等,确保政策传达到位、责任落实到位。2023年重大项目清单管理台账内重大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重大项目18个,明确由生态环境厅审批项目3个,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项目1个,县级生态环境局审批项目14个。指导建设单位及早启动并在可研阶段同步开展环评编制,加快编制环评文件等,同时协助解决项目环评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生态环境问题,积极推动项目环评在最短时限取得批复,早日建成投产。

二是畅通环评绿色通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未做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项目配套工程中含有输变电项目的,其环评纳入主体工程一并评价,不单独审批。对涉及生态环保类的,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报告书从60个工作日缩短到30个工作日,报告表从30个工作日缩短到15个工作日办结。

三是创新改革举措,靶向发力减轻企业负担。一是尝试推行同类项目环评“打捆”审批。鼓励位于同一行政区划且项目类型相同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等级公路、城市道路、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加油加气站、防洪除涝工程、河湖整治等市政基础设施类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可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实施环评“打捆”审批。二是实行“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所需的污染物总量指标,可从“十四五”期间拟替代关停的现有企业、设施或者治理项目形成的污染物削减量中预支。三是推动金融支持生态环保类项目,及时提供企业金融贷款需要的环保方面相关文件。

审核人:其米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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