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聚焦生态环境领域市场主体,真抓实干,全力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的攻坚战和持久战。通过不断提升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全县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通过提升审批效率、简化办事流程、为企业纾困减负等工作举措,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提升审批效率。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简化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未做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项目配套工程中含有输变电项目的,其环评纳入主体工程一并评价,不单独审批。对涉及生态环保类的,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报告书从60个工作日缩短到30个工作日,报告表从30个工作日缩短到15个工作日办结。通过不见面零跑路等网上办理事项,第一季度,网上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12件,备案登记6件,出具豁免手续办理情况说明8件,出具争取项目资金文件5件。
二是强化服务,跟踪落地。对招商引资等重点项目做到提前介入,主动对接招商引资入驻企业进行“一对一”环评提前服务,主动为企业在政策咨询、环评文本编制等方面提供技术指导等保障服务,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项目环评、排污许可、环境监管等方面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推进重大项目尽快落地见效。2023年计划建设重点项目86个,建立2023年重大项目服务清单,梳理出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24个,已办理2个;备案登记项目9个,已办理5个;无需办理手续项目53个。我局将提前介入、专人跟进,指导企业在可研阶段同步开展环评编制,协助解决项目环评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生态环境问题。
三是创新改革举措,靶向发力减轻企业负担。一是尝试推行同类项目环评“打捆”审批。鼓励位于同一行政区划且项目类型相同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等级公路、城市道路、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加油加气站、防洪除涝工程、河湖整治等市政基础设施类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可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实施环评“打捆”审批。二是为企业当好“服务员”和“环保管家”。严格落实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做到执法监管有力度和环保服务有温度,实现严格执法与优化执法有机结合,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高生态环境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效确保企业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将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聚焦项目建设,靠前服务,创新环境执法监管机制,扎实推动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审核人:其米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