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是大风沙尘天气高发时期,为有效控制和减少环境空气污染,精河县持续关注、监测空气质量、天气变化。在沙尘天气预警后,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联合会商,及时安排部署,全方位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
㈠精河县环保委员会办公室向22个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责任单位、9个乡(镇、场、街道)下发《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精环委办〔2023〕2号),要求各单位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职责分工要求,提前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
㈡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积极与县气象局针对可能出现的浮尘、扬沙天气进行会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提前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分别于4月15日21时(因云团厚度、面积不适宜开展作业未成功)、4月16日16时采取人工增雨措施,有效降低了沙尘天气影响。
㈢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积极与县住建局进行沟通,根据《精河县2023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精政办发〔2023〕2号)规定,由县住建局在县城主街道增加人工洒水频次,县环卫站出动洒水车8辆、工作人员32名,对县城所有主街道进行洒水作业每日8次,对绿地绿化带进行全面灌溉,有效减少了县城内道路扬尘,最大程度降低浮尘、扬沙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各乡镇场也参照县城区采取的措施,结合实际情况对主要道路进行洒水作业。
下一步,一是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将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与大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一查多效,封堵疏漏。进一步加大巡检的力度与频次,检查企业危险废物等专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同时,重点检查企业道路扬尘、物料露天堆存苫盖、露天作业等问题,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企业严格依法查处,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全面加强扬尘管控。要求在建筑工地做好洒水降尘处理。重点对土方苫盖不严、降尘控尘措施不到位等行为进行集中检查,特别是加强大风天气施工未采取降尘抑尘现象的查处力度,确保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对于长期停工的裸露地面、工程开挖存放施工现场以外的裸露土方、进行覆盖或绿化,促进扬尘污染监管工作有效落实。
审核人:其米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