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全州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新修订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学习应用,规范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8月16日上午,博州生态环境局邀请法律顾问刘佳律师开展专题培训,精河县分局全体干部职工通过视频方式参加。

刘佳律师围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出台背景和目的、主体框架结果、新旧规范对比、修订重点内容讲解了在新处罚办法下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开展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听证、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等行政处罚各阶段工作的重点变化,并结合参训学员提出的执法实务问题建议等一一分析。

通过学习参训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新修订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有效提升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审核人:其米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