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建设单位环保主体责任,近期,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执法人员对精河县2022年新建项目开展事中事后监管。

执法人员对2022年19个新建项目开展随机抽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审批规模建设生产线,是否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等,同时开展现场指导和服务,进一步规范企业的“三同时”制度建设和污染防治设施配套管理。通过检查,促进企业完善环保措施,提升企业环保意识,落实好环保主体责任,助推企业加快投入正常生产。

下一步,精河县分局将结合日常检查、双随机抽查和专项任务继续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
审核人:其米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