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精河县空气质量,促进精河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深挖潜力,找思路,多举措落实大气污染减排工作,顺利完成2023年大气污染减排任务。
一是强化源头控制减排。严格环境准入,能耗高、污染重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有效控制污染新增,努力多还旧账,不欠新帐。二是产业结构调整减排。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落后产能、工艺和设备。2022-2023年,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积极申请中央大气污染治理资金,淘汰拆除小散燃煤锅炉。争取中央资金846万元,完成拆除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12台共计94.5蒸吨,节省燃煤21017.88吨,削减NOX排放量61.79吨,VOCs排放量0.120吨。三是工程治理减排。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改善能源消费结构,逐步降低煤炭占精河县能耗比重。通过绿色低碳转型,2023年精河县集中供暖煤改电工程投入运行,电供暖面积为70万平方米,节省燃煤25000吨,削减NOX排放量73.50吨,VOCs排放量0.143吨。四是强化环境监管减排。2023年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登记管理,持续推进机动车尾气环保监测工作,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禁止无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行为。
近几年,精河县通过采取各项减排措施,空气质量优良率由原先84.7%上升到87.1%,完成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后期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将压实工作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守牢生态环境底线,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审核人:其米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