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活动,推进企业落实环境信息披露责任,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近日,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按照要求,有序组织开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
一是做好宣传引导。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对生态环境部门和企业来说是一项新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强。自上级安排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以来,我局迅速落实,安排专人主动对接纳入依法披露名单的企业,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形式、程序、时限的了解掌握,督促企业落实信息披露主体责任。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一方面通过电话、微信、面对面等多种途径与企业沟通,积极答疑解惑,有效帮助企业解决首次进行信息披露时遇到的各种问题。另一方面及时通报企业环境信息系统填报进展情况,督促企业及时高效完成系统填报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环境信息依法披露10家,完成率100%。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要求,依法查处企业未按规定披露环境信息的行为,受理社会公众举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确保企业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推动企业依法落实环境信息披露责任。
审核人:娜尔给扎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