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8日,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组织学习了《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该条例共7章53条,从救助准备、应急救助、灾后救助、救助款物管理、法律责任等几个方面,对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在自然灾害中的工作责任进行了规范。
会上刘亚军书记对条例逐条进行了释义解读。要求全面理解和深刻领会《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的主要精神和主要内容,做到全体干部熟悉《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要策划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的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切实将《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宣传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提高公众对《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的知晓率,为贯彻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本次专题学习使大家充分认识到了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和领会了其主要精神和主要内容,明确了我局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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