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精河县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稳步推进“生态立县”战略,坚持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有机结合,不断夯实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基础,现将2024年第二季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实施“三大工程”,构筑生态宜居生活圈
㈠ 深入开展“蓝天工程”。
2024年1月1日至6月13日,(扣除沙尘天气后),有效监测天数158天,优良天数127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0.4%,去年同期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8.4%,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2%。2024年优59天占比37.3%、良68天占比43%、轻度污染16天占比10.1%,中度污染13天,占比8.2%。2023年优27天占比16.7%、良的100天占比61.7%、轻度污染21天占比13%、中度污染13天占比8%、重度污染1天(1月3日)占比0.6%。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其中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80微克/立方米,33微克/立方米,去年同期分别为79微克/立方米、38微克/立方米;同比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上升1个百分点和下降13个百分点。
1.加强烟尘污染治理。一是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工程,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工程。关停淘汰11家24台规模小、脱硫除尘工艺落后的燃煤锅炉,实施了安阜热源站集中供热建设项目,并对全县供热管网进行整合提标改造,目前全县建成区由安阜供热公司和河西永利热力公司分别对建成区河东、河西两岸集中供热。二是实施城镇集中供热煤改电工程,积极推进煤改电项目,实施煤改电一期集中供热建设项目,在原河西永利供热站原址建设电热水锅炉总功率80MW(2台40MW全自动常压电热水锅炉),该项目已建成投产,承担现有供热面积70万平方米,远期规划供热能力150万平方米,每年可节约原煤约3万多吨,减少了煤渣、煤灰等有害排放物对生态环境的危害。三是加快推进乡镇场清洁取暖工程。截至目前,精河县已完成4个乡镇场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分别是精河县鹏祥供热有限公司—托里镇、精河县正源热力有限公司—托托镇、精河县卡力甫塔西物业有限公司—阿合其农场、精河县归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八家户农场,乡镇场电采暖供暖面积35.3万平方米。四是大力实施农村煤改电工程。通过加强电网规划及输配电网建设,出台电价优惠方案,大力宣传煤改电安全、节能、环保等政策,引导农村群众主动配合完成煤改电,截至目前,各乡镇场分散居民总户数21329户,总建筑面积176.5万平方米,其中:分户煤改电9165户,分散农户煤改电供热面积为76万平方米,煤改电占农户总数的43%。
2.实施城市扬尘治理。一是严格绿色施工管理。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行业指导和宣传,要求各项目工地开工前防尘工作,严格要求开工前在施工车辆进出口铺设防尘沙石料,并告知没有施工防尘处理措施的,坚决不允许开工建设,监督指导建筑施工项目35个。二是加强城市管理监察,对餐饮油烟、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恶臭污染、烟花爆竹燃放等污染行为进行监督处罚,重点针对精河县美食街油烟污染情况进行专项整治,收到群众举报盛达华府商住楼餐饮油烟污染的问题,目前正在协调餐饮店铺落实整改。三是强化城市垃圾、渣土运输车辆智能化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全密闭运输,严查随意撒漏等违规行为,截至目前未发生车辆违规运输扬尘情况。
3.实施机动车污染治理。一是治理淘汰老旧机动车。我县于2020年底前已全面完成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等黄标车清理。全面落实汽油车、柴油车国VI新车准入标准,严格机动车环保准入,截至目前,新车准入机动车38604辆,其中汽车28842辆、摩托车9594辆、农用运输车6辆、挂车162辆。二是严格机动车检测。对辖区内拥有机动车检测资质的“金桥检测站”和“宏德检测站”已规范化联网,排放检验信息已实现联网核查。
㈡ 加快推进“碧水工程”。
2024年1-6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标准,达标率100%。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水标准及以上。
1.推进水生态建设。一是落实河湖长制体制机制建设。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河湖长体系,共设立县级总河湖长2人、副总河湖长2人,县级河湖长14人,乡镇级河湖长63人,村级河段长36人。设置区级公示牌4块,奎屯河公示牌1块、艾比湖公示牌4块,全县28条河流设立河湖长公示牌48块。二是开展常态化河湖巡查工作。全面推行巡河APP,保证河湖长不断档、河湖不断巡、履职有规范,截至目前各级河湖长、村级河段长累计巡河518次(巡河工单75次)。三是坚持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重点开展乡村级河流“清河行动”及农村水环境整治,确保河流监管无遗漏、无死角,发现河湖问题48处,已整改37处,正在整改11处。排查河湖“四乱”问题10处,已整改销号4处,正在整改6处。四是常态化开展生态流量检查,加强落实生态流量下泄监管,保障精河入艾比湖年径流量1.17亿立方米。五是创新采砂管理模式。对河道采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开采、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收益分配的“五统一”管理模式。河道采砂收益全部用于河道生态管理、水利工程建设、堤防工程维护。
2.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一是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已完工,全面实现统一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示范县的目标已完成。二是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加强对薄弱村队的管网改造力度,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2024年落实中央水利发展资金355万元实施2024年精河县农村维修养护工程,服务人口2万人。目前项目已完成投资300万元,完成总体进度的90%。三是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管护区。印发《精河县饮用水水源地调整及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精河县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关于开展精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上游三个方向(东南、南、西南)距离为500米,其它五个方向根据实地情况距离约在350米左右。建立水源地长效管护机制。明确饮用水源地保护实施多部门联动机制,严格水源地综合执法,定期开展水源地安全调查评估。
3.强化工业及城镇污水治理。一是加强城镇污水再生利用。相继建成八家户排水管网、大河沿子镇排水管网、茫丁乡污水管网、托托镇污水处理厂、精河县2019年城市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绿园小区排水)等项目,县城区新增污水管网6公里,进一步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全覆盖。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对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期技改,降低成本,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二是开展工业园区污水治理。精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具备通水条件,在线监控等环保设施已建成,在污水量充足的情况下可投入使用。进一步加快园区企业全面实施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园区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5家,排污备案登记企业27家。
4.统筹经济发展和水资源利用。一是推进水资源精细化管理。根据自治区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将用水总量逐级分解至乡镇、村队及每个一级取水口,作为年度计划用水审批的依据,2024年度计划用水4.1377亿立方米,截至目前全县计划用水7489.0401万立方米,实际用水量6867.66万立方米;依据《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水资源调度的自治区级河流名录(第一批)的通知》(新水办〔2022〕205号)相关要求,组织精河水管处编制精河水资源年度调度计划,已经精河县水利局审查并报自治州水利局备案;以组织乡镇村队水管员、第三方测绘公司、个人申报等多种方式,结合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果对前期遗漏的取水口及未安装计量设施的情况等进行详细摸排,并去重后填报取水口基础信息统计表,抽调40余人集中开展取水口摸排分类,现已完成分类、汇总;加强机电井的管理。已对机电井进行检修维护,对需要变更取水用途的用水户进行统计,并督促做好水资源论证报告。共有抗旱备用井14眼,非农机电井110眼,抗旱机电井已告知尽快编制应急备用水源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非农业机电井已书面告知限期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重新论证取水用途和水量,已提交3本,正在编制2本。二是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累计外勤执法巡查9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219人次、车辆102车次、执法现场37处,通过巡查和群众举报已立案29起,其中已结案22起,正在办理7起,共处罚金25.5万元。
㈢ 稳步实施“净土工程”。
2024年1-6月,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100%。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在可管控范围内。
1.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一是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开展病虫监测达20余次,发布《病虫情报》9期,《病虫动态》10期,覆盖面达90%以上,完成植保信息简报7期;建立7个绿色防控示范区,在示范区重点推广农业措施,选用抗病虫品种,种子药剂处理等;加大推广非化学防治技术,摆设太阳能杀虫灯800余盏,新增太阳能诱虫灯123盏、发放诱虫板6余万张;各乡镇场建立2024年度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田面积1万亩并完成土壤肥料监测点地块12个(区级1个、两个州级2个、县级监测点7个)取样任务;发放10吨高磷钾水溶性有机肥料。二是实施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行动。开展科学使用加厚地膜回访实地检查各乡镇场42户种植户,普遍反映加厚地膜使用良好;参加县组织开展环保污染治理专题宣传2次,发放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宣传单100余份;共计完成春季地膜回收45.5万亩,堆放资源化利用1.2万吨;两家回收利用企业已完成技改,正在调试,预计6月底全面开展废旧地膜处理工作。三是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行动。在辖区菜市场动物产品检疫、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屠宰、种子、肥料、农机产品等进行执法检查 83次,出动执法人员160人次,检查经营场所234家次;对存在台账记录不全、进货来源和销售去向不明的农资经营门店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在辖区开展农药抽样4批次,肥料抽样6批次;开展农业投入品回收处理宣传、农资购买注意事项等宣传活动3次,共出动人员18人次,制作展板1个,横幅标语1条。
2.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是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认真梳理全县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企业、尾矿库企业、危险化学药品、滴灌带厂及废机油产生企业等,建立各类固体废物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清单,截至目前重点排查“一废一库一品”(危险废物、尾矿库、危险化学品),排查产生危险废物企业17家(2家化工企业、12家医疗机构、其他企业3家),尾矿库企业2家(1家正常生产、1家长期停产),县城内产生废机油修理厂企业110家。全县产生危险废物企业(亨一仑化工有限公司、金盛汇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张永久废机油回收站、金腾振危废回收)、安阜清源水务公司、中铁18局)及医院(卫生院)医疗废物等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均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未出现污染环境事件。二是加大对辖区企业的帮扶指导及环境监管。2024年1月至6月,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76人次,检查企业102家次,立案4件,行政处罚2起,罚款10.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起,责令改正4件,下达监察意见书34份。共办理环境信访事项11件,办理率100%(“12345”平台受理投诉6起,办结5起,正在办结1起,“12369”受理2起,办结2起,电话投诉3起,办结3起)。三是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分类回收。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使“垃圾分类”理念深入人心,逐步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四大体系,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建设标准》(新建标 005-2020)要求,结合农村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全面治理农村“脏乱差”问题,推进依法依规依策治理农村人居环境“十一乱”。
3.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一是推进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创建。督促现有矿山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责任主体,推进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创建。二是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修复日常监管工作。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督促矿山企业及时提取和使用治理恢复基金,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
4.坚守耕地保护红线,明确耕地保护目标任务。一是严格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根据最新划定的“三区三线”成果,全县划定耕地保护红线118.579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82.0671万亩;二是按照国家土地调控措施要求,优先保证民生项目、重点产业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的用地保障,截至目前,取得用地批复的产业批次、城镇批次、单独选址项目共8个,面积36.4670公顷,涉及占用耕地1.2778公顷,全部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三是严肃开展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工作,经核实,占而不补问题9个,已全部整改到位。补充耕地质量不高问题3个、地块3个、面积2.91亩,计划全部核减指标,尚未整改到位。补充耕地资金管理混乱及挤占挪用方面问题1个,精河县需缴纳耕地开垦费项目19个,应缴纳耕地开垦费440.7132万元,实际已缴纳522.4053万元(多缴纳81.6921万元),已整改到位。四是加快自治州审计局关于精河县耕地保护及粮食种植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涉及问题5项,已整改3项,未整改到位2项,具体均为涉及宅基地占用耕地问题,目前已全部移交县农业农村局,尚未反馈核实情况。五是全面落实精河县审计局关于精河县耕地保护及粮食种植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涉及问题2个,目前已全部整改销号。
二、推行绿色发展方式,构筑高质量发展经济圈
㈠ 加快工业经济绿色转型。一是优化工业绿色发展布局。引导企业按照“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清洁化、废物资源化”的原则,创建绿色工厂。精河工业园区实行企业准入制度,积极引进无污染企业,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围绕精河县主要经济作物棉花和枸杞打造绿色体系,引入轧花厂5家,纺织厂6家,服装厂1家,油脂厂3家,枸杞食品企业2家,园区内企业产业聚集化发展,逐步形成以棉花、枸杞为主的生态链,成为链接共生、原料互供、资源共享的绿色工业园区。园区建设统一标准化厂房,并通过企业收购、政府回购等多种方式,积极盘活停产企业闲置厂房,实现厂房集约化、可持续利用,降低建设能耗,提高利用率。二是2024年计划实施水利项目共计12项,总投资85394.82万元,已到位资金43874万元,由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国债资金组成,其中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下达21314万元,国债资金下达22560万元。截至目前沙尔托海水库二期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500万元;单干户渠首项目已完成投资1020万元;山洪沟防洪工程完成工程总量的40%,完成投资1570万元;计量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已完工,累计支付191万元;农村维修养护项目完成工程总量的90%,完成投资300万元。地下水超采区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审查批复。阿沙勒阿乌孜河中下游河段等3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设计已挂网。续建项目2项:大河沿子渠首除险加固项目、大河沿子中灌区目分别完成总体进度的95%和96%。
㈡ 深入推进生态旅游发展。按照“强基础、补短板、优环境、快发展” 的思路,全力抓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严守生态红线,强化旅游规划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推动旅游服务提档升级。一是胡杨河畔生态酒店、万达美华酒店、西域印象主题酒店正在进行主体建设,涵管主题民宿已完成装修并投入使用;二是充分利用滨河景区两岸水系和有利地形,统一定制采购一批小推车,打造餐饮服务区、露天观影区、啤酒烧烤区等车经济;设置游船临时码头,水上充气城堡,开通游船、游艇等水上体验项目;规范设置市民公共休闲区,引进露天电影、露天卡拉OK,网红直播等业态,培育美食、娱乐、休闲为一体的河岸经济新形态。三是紧贴游客所需,发展“水”经济。以客为主、以客所需为中心,配置旅游资源,围绕“一河两岸”打造水经济,形成了以明珠小湖水上游乐园为主的水上休闲娱乐圈、以滨河河道水系和亲水河岸为主的河岸夜经济商圈、以后备厢夜经济一条街、生态园特色小吃街为主的消费餐饮服务圈,贯穿了居民休闲娱乐、游玩购物、餐饮消费生活圈,满足了游客多业态的文旅康养消费需求,成为精河新的潮流打卡点。四是紧抓资源特色,发展“沙”经济。充分发挥木特塔尔沙漠景区金字招牌的引领作用,结合“5·19”中国旅游日,举办了“天山论剑·沙海点兵”精河县第七届木特塔尔沙漠文化旅游季系列活动,惊险刺激的沙漠越野拉力赛、激情飞扬的赛马表演、精彩绝伦的歌舞大秀、风味独特的碳烤全驼、热情四溢的篝火晚会等丰富多彩的活动、琳琅满目的文创产品、趣味十足的游戏让游客们流连忘返。活动当天景区游客达2300余人,发展沙经济已初见成效。五是紧扣提档升级,发展“夜”经济。大力发展以精河新疆特色名吃街、老园子美食街、河畔丽景夜市、月光小驿夜市、后备厢夜经济一条街、生态园特色小吃街为主的文旅消费新场景;通过人民公园美食街二期商铺对外销售,引进咖啡厅、酒吧、餐饮小吃等特色商铺;对县城内小区道路、口袋公园,引进有烟火气的小吃、杂货铺、农户果蔬等必要的社区商业,构建“新零售+体验”的全新业态组合,让游客除了白天有体验的项目,晚上有吃和玩儿的多种选择,不断增强旅游核心吸引力。
㈢ 推进生态农业提质增效。一是加快推进优质化。制定《2024年精河县主要农作物主推品种和技术推荐意见》,棉花主栽品种控制在5个,引导棉花向优势产区集中,推进棉花主栽品种区域化、规模化生产。二是加快推进特色化。按照“增玉米、优棉花、强特色”思路,2024年种植甜菜4380亩,水稻1000亩,中草药800亩,加工番茄4800亩。三是加快推进绿色化。通过实地调查及对种植户开展宣传,结合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提升种植户对绿色食品认证工作的重要性及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目前正在对1家合作社的绿色食品续展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工作。四是加快推进品牌化。借助自治区、自治州农产品外销平台在个大中心城市的影响力,引导企业、经销商采取综合展示、展销对接等方式,稳步扩大农产品在发达地区的市场影响力,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和份额。组织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各省市展销会,目前正在组织精杞神、杞明星参加第八届中国—亚欧博览会新疆农业国际合作暨优质农产品展。五是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我县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38家,其中: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26家(区级龙头企业8家、州级龙头企业18家),新疆金泰合纺织有限公司新获评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目前正在积极开展杞明星枸杞加工厂建设,建成后可新增枸杞精深加工企业1家。
㈣ 推动畜牧业绿色发展。一是调整生产结构。精河县2024年打造优质苜蓿种植基地0.9万亩,在2023年种植基础上通过补播、精细化管理等措施达到高产稳产;恢复牧民定居点饲草料地属性2万亩;青贮玉米种植任务2.5万亩。二是坚持龙头带动。新建托里镇查干莫墩村建设村集体领办的肉牛繁育场1个,目前已完成进度的50%;发挥天莱牧业“链主”企业作用,推广“三化五统一”养殖模式,引导托里镇查干莫墩村肉牛繁育场与天莱牧业签订合作协议。三是优化区域布局。重点推行“生产畜暖季放牧、冷季放牧+舍饲,非生产畜育肥出栏”生产模式,开展精准分类转场、分群放、集中育肥等工作;计划在托里镇查干莫墩村打造集体领办肉牛繁育场。安格斯肉牛冷配计划完成6000头、现已完成冷配2502头,占计划的41.7%。自然交配8000头、已完成4524头,占计划的56.6%。计划引进多胎肉羊5000只、已引进520只、占计划的10.4%。四是提升绿色养殖水平。截至2024年5月31日,完成奶牛保险24050头,奶牛死亡3033头,理赔金额2869.5万元;完成能繁母猪保险6842头,能繁母猪死亡475头,理赔金额47.5万元;完成育肥猪保险24088头,育肥猪死亡1501头,理赔金额81.26万元。理赔累计2998.26万元。全县畜禽粪污产生量135万吨,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已达93.5%,规模化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其余的畜禽粪污用于养殖垫料。
㈤ 提高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水平。一是加强养殖监管。新增池塘标准化改造及尾水治理建设项目共2个,到位资金138万,已完成项目资金申请,目前项目进度已完成80%;发放新版水产用药明白纸20余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50余份、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全覆盖”;出动执法任务10余人次。积极与州执法支队联合我县多部门开展“打击涉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清风行动2024”执法专项行动1次、出动执法车次3辆、出动执法人员11人次、监督检查场所5处、此次行动未发现违法行为。二是发挥生态修复功能。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和联合执法,同时大力宣传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余份。严厉打击一切破坏渔业种质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
㈥ 做优做强有机林果产业。一是大力推进国土绿化。2024年全县新植造林任务10000亩,已完成5500亩,完成率55%;退化林修复任务10000亩,已完成4000亩,完成率40%;2024年春季义务植树活动完成造林绿化422.7亩,完成株数40853株,3386名县直单位干部职工参与活动;2024年我县白葡萄种植任务是1800户,今年全县已完成种植白葡萄农户为2597户、发放白葡萄苗木5万棵;2024年春季全县育苗面积1426亩、苗木出圃为1780万株。主要树种有杨树、枸杞、沙枣、沙棘、红柳、榆树、水蜡、白蜡树、密胡杨、文冠果、果树、各类风景树等。全县现有育苗大户16户,其中:国有苗圃1个,个体育苗户15个;2024年新办林草种子生产许可证5户。二是大力发展林果产业,提升生态产品供给。开展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枸杞)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前期筹备工作,已将创建申请材料报到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枸杞中心技术人员13人采取定点包村的方式开展枸杞技术指导培训,从宁夏聘请枸杞技术人员35人,采用1人带3—5人的手把手教学模式,为精河县枸杞产业培养产业工人300人,开展枸杞整形修剪、清园、封园、施肥、病虫害防治等田间技术服务培训3300人次,进一步提升了精河县枸杞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开展枸杞示范站、园、点的打造工作,打造1个示范站250亩,5个示范园1050亩,10个示范点300亩,引进示范推广22台防风打药机、2台株间除草机;进一步深化与新疆大学在“枸杞精深加工与高附加值产品开发”“枸杞特征功效成分挖掘与营养健康评价”等方面合作,研发了枸杞醋、枸杞健康酒、枸杞酵素、枸杞冷敷贴系列产品;2024年实施林草、科技、重点人才计划等项目13个,争取项目资金633万元;精河枸杞小镇5月投入运营,精河枸杞馆涵盖了精河县内5个枸杞品牌的6大款产品、50余种品系,有枸杞原浆、枸杞干果、枸杞酒、枸杞饮料、枸杞挂面等,品类非常齐全。
㈦ 加强草地平衡增长。严格林地草地用途管制和林地定额管理,防止林地草地资源流失;严格落实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制度,科学利用草原;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和凭证采伐林木制度,控制森林资源消耗。一是积极处理草原变化图斑,2023年草原变化图斑四期(国家下发)草原违法图斑34个,已核查34个图斑,初步佐证材料都已上传,待自治区反馈后继续跟进。二是及时解决信访事件和牧民来访诉求问题,截至目前,处理答复2起转办信访事件,1起国家信访局举报信,1起州信访局举报信访事件;协调处理群众12345平台投诉2起,调解解决草场界线矛盾纠纷5起,答复群众来访来电诉求30次,现场协调草场放牧界线纠纷22起。三是全面落实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的监管责任。加大了对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巡查禁牧区的牲畜放牧及未按规定转场等违规情况;清理征占用草原项目,对在奖补区,且已兑现补偿费的面积,在兑现奖补资金时进行了核减,协助精河县农业农村局核实2024年草原生态奖补资金发放牧户名单。四是受理审批了批13项(永久10项、临时3项)征占用草地审核审批许可事项,已报送州林草局的3项。正在组件的20项。已审批的13项工程征占用草原面积85.5020公顷(折1279.36亩),征收永久征占草场补偿费326134.81元,安置补助费760980.88元、植被恢复费205871.75元。征收临时使用草原补偿费642363.25元,植被恢复费保证金312911.25元。
三、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构筑绿色安全生态圈
㈠ 建立空间生态保障体系。一是分级分类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精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于2020年9月正式启动,由精河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委托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联合体进行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规划成果已完成规划公示、专家论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党委常委会(扩大)专题审议,并于2023年6月5号通过精河县人大常委会审议,2023年6月9日已报州人民政府审批。规划完成双评价、双评估、水资源配置等六个专题研究,已形成上报的规划成果,划定耕地保护红线118.6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82.06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5460.81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36.81平方公里(新增空间指标为5.65平方公里)。二是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严禁“三高”项目落地,坚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用途管制,建立严格的管控体系。㈡ 实施城镇绿色生态建设。一是全面推进城市双修,计划对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路缘石、检查井进行维修维护,开展绿化景观改造、绿地补植种植,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二是计划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涉及12个老旧小区,计划改造供水管网3.8公里、排水管网4.5公里、供热管网8.2公里(双线),架空配电线路入地埋设10.4公里,新增安装箱变28座,增设燃气管网10.6公里等。三是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编报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的预通知》,申报方向涉及污染治理方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危废处置设施建设、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项目、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节水项目、)、节能减碳方向(支持一批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的示范项目建设、支持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重点用能产品更新改造、园区综合能效提升项目、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2024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项目,申报项目18项,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105950万元,项目资金申请书呈报自治区发改委评审中。
㈢ 推进乡村绿色发展。一是大力实施“三清三改两提升”村庄清洁行动,实现全域化推进、常态化开展、长效化保持。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接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2024年全县计划完成新建户厕262座,完成户厕问题整改销号1618座。阿合其农场农二队、五台社区(牧业队),托里镇浩图那莫墩村,托托镇古尔图牧业村等4个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常住户排水管网应接尽接,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传统茅厕和简易单坑旱厕全面消除。二是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成果,持续推进户集、村收、乡镇转运、乡镇处理(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有效运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断推进,农村自来水普及率、集中供水率、供水保证率均达99%以上。三是完成春季地膜回收6.103万亩,完成春季地膜回收任务11%以上;组成农业重点工作落实督查组工作,围绕残膜回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户厕改革等农口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对各乡(镇、场)开展实地督查,发现垃圾未清理、乱堆杂物等问题40余处,整改率100%。
审核人:门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