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的,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始终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以企业的感受为第一标准,在转变作风、优化服务、精准施策、强化监督上再下功夫,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在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质量,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再提速。
一、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满意度。为切实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放管服”改革,以“动真格、出硬招、转作风”的态度,对生态环境提出“复杂问题简单化、简单问题程序化、事项办理标准化”的办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及审批核查“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承诺。将企业反映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作为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政务服务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及时了解企业和群众需求,主动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在项目前期论证阶段提前介入,为企业和项目主动做好服务,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满意率。
二、推进简政放权,提升行政效能。全面梳理权责清单,主动认领国家、自治区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实现“一站受理”,实行登记表网上备案管理,精简审批材料,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做好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服务。真正做到主动对接服务、主动梳理问题、主动解决问题,促进精河县各类企业早日落地开工,助推精河经济发展。
三、主动靠前服务,提高新建项目前期指导。围绕新建项目审批、服务大局,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协调化解前期审批困难问题。根据新建项目申请主动对接业主,收集并审核项目的现场踏勘意见,第一时间办理新建设项目的开工备案手续。加强对新建项目环评审批协调和技术指导工作的力度,采取“一站式”踏勘现场、技术跟踪等工作模式。完成网上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15个,出具现场核查意见14个。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我县环境安全。加强全过程事中事后监管,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具体分析与企业共商解决办法,以说理式执法、轻微免罚、首违不罚等“柔性”举措,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坚决摒弃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等不良做法,避免“先罚后改”或“以罚代改”等简单粗暴行为,严禁“高限处罚”“一律关停”等极端方式。对于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等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企业,依法依规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切实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秩序,实现执法与服务的良性互动。截至目前对2起案件,按照“轻微不罚”“首违不罚”相关法律法规不予行政处罚,免罚金额12万元。
下一步,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将积极探索改进工作方法与服务相统一、守底线和促发展相结合的帮扶模式,为企业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护航企业轻装上阵、创新实干、绿色发展,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精河县高质量发展再提速。
审核人:娜尔给扎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