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夯实农业农村统计基础,根据国家统计局农村司《关于开展2024年农村统计调查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农村司函〔2024〕48号)要求,自治区统计局于2024年8月14日在精河县开展了农村统计调查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自治区统计局农村统计调查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核查组听取了精河县统计局农村统计调查基础工作情况汇报查看了县级农业调查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核查组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持续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二是强调规范管理,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保证数出有据、数出合理。

检查组一行对精河县八家户农场、茫丁乡进行统计数据基础资料核查,两个乡镇场实地抽选各两个村队,深入村队查看户台账,重点对经济作物和蔬菜种植面积和产量进行核查,并深入了解现阶段农业生产情况。
通过此次现场核查,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统计人员对统计报表各项指标的准确理解,增强了各级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规范统计意识,为今后乡镇、村队上报统计数据,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精河县统计局将进一步规范基层农业统计数据上报流程,完善相关统计台账,加大数据核查力度,不断提升农业农村统计数据质量,确保精河县农业统计工作提质增效。
审核人:马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