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对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一岗双责”。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负第一责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局长办公会,签发局机关文件。负责统计数据的对外提供,加强与县直相关部门的交流沟通。负责《精河县“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的推进实施。负责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主持对重要统计数据的评估审定,重要统计数据对外提供的审批核准,审定并签发统计报告、统计专报,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精河县主要经济指标快报的最终审定。负责依法行政、乡村振兴、湖北援疆等工作,分管综合、核算、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房地产、劳动工资、城乡住户调查和劳动力调查等各项调查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