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谋篇布局的关键之年,我县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强基固本、稳中求进,消费市场日益繁荣,经济总量实现了新跨越,同时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宗旨、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大力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1316元和29814元,群众生活持续改善,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一、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量突破4万元大关。2025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首次突破4万元,达到41316元,同比增长6.0%,收入水平在全州列第二位,增速列第二位。
㈡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稳增长。2025年,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814元,同比增长6.3%,收入水平在全州列第一位,增速列第三位。
㈢协调发展,城乡差距继续缩小。2025年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速快于城镇居民0.3个百分点,推动我县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不断缩小。我县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由2022年的1.535缩小至2025年的1.385,呈现逐年缩小态势。2025年全疆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169,我县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相较全疆平均水平低0.784,城乡发展更加协调。
二、城乡居民四项收入结构特点
㈠工资性收入压舱石作用稳固。2025年,我县城乡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分别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7.1%、36.4%,贡献率为39.7%、33.7%,分别拉动收入增长2.4、2.1个百分点,是居民收入增长的主引擎与核心支撑。
㈡经营净收入增长动能明显。2025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同比增长9.5%,占比为18.9%,贡献率为28.8%,拉动收入增长1.7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同比增长6.2%,占比为34.3%,贡献率为33.9%,拉动收入增长2.1个百分点,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贡献率最高。
㈢财产净收入增速减缓。2025年我县城乡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同比分别增长0.9%、3.4%,较上年同期增速回落,占可支配收入占比为3.9%、8.3%,贡献率分别为0.6%、4.6%,分别拉动收入增长0.04、0.3个百分点,在四项收入构成中占比最低、贡献最少。
㈣转移净收入保障有力。2025年,我县城乡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同比增长9.5%、8.6%,占可支配收入占比为20.2%、20.9%,贡献率为30.9%和27.9%,拉动收入增长1.9和1.8个百分点,促增收作用仅次于工资性收入。
三、城乡居民消费支出平稳增长
2025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047元,同比增长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2562元,同比增长5.5%,八大类消费从结构来看,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交通通信支出、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和医疗保健支出增长快于消费支出平均增速。受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拉动,居民购买各类生活用品和交通工具的消费支出增长较快。
审核人:牛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