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县社会面管控工作,以优化全县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和日租房管理为切入点,全面强化社会面基础管控工作,为全县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组织推进。县局成立专门的专项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全县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和日租房的管理工作开展,定期召开培训会,对各业主开展法治教育,规范经营秩序,积极协调各派出所,对所有经营业主进行了法治培训,并签订了安全责任状。同时要求各派出所按照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基础管控工作质态实现提升。
二、全面深入排查。深入工地、企业、日租房集中区域,以日常走访排查、基础调查和集中清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摸清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底数,力争出租房屋、日租房登记率达100%;全面采集辖区内房产中介公司、出租房、日租房房主等基本信息,完善基础工作台账;深入排查发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涉嫌报复社会实施个人极端行为,涉及利益纠纷等一批重点关注人员,及时列入重点管控对象。
三、实行分类管理。落实企业人事部门和安全保卫部门职责,及时向属地派出所提供员工实际人数和基本信息,派出所全面加强员工背景审查,及时梳理关注对象,做到员工来有登记、去有注销;对工地宿舍区,严格落实工地负责人管理职责,不定期组织开展清查行动,对住宿未报备的进行处罚;对出租房屋、日租房,与出租人逐人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告知出租人和承租人有关规定,落实“谁出租谁负责”的治安责任。
四、依法整治隐患。对违法建设、不符合出租条件的出租房屋和非法经营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积极会同综治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对发现出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组织派出所、消防大队按照监管职责,综合采取关、停、搬等有效措施,全面整改隐患;对废弃闲置厂房、仓库、地下空间、桥梁涵洞等易于藏污纳垢的场所全面清理,发现可疑人、事、物,逐一查明情况,及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审核人:吕士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