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精河县司法局坚持在抓班子、带队伍、转作风、促实效上持续用力,围绕建强干部队伍、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落实司法行政工作等方面,深入调查研究、完善管理机制、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队伍能力素质,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推进落实。
一、聚焦政治引领,破解“责任落实”难题。精准把握面临形势和单位实际,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以思想建设引领责任落实。一是坚持政治建设统领。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突出组织统筹、监管指导功能,切实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会议、机关例会、司法所工作例会等制度,把党组领导转化为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的工作合力。二是实行分工包联指导机制。领导班子主动担当作为,班子分工既要明确业务分工,更要突出责任分解,在分工负责基础上,对业务科室和基层司法所实行包联制,班子成员参与业务工作,领着帮着教着开展工作,促进责任在一线落实、工作在一线推进、效能在一线提升。三是定期召开司法所工作例会。紧盯重点敏感等节点,今年来组织召开司法所工作例会6次,通过以会代训方式梳理工作重点、深入分析研判风险隐患、部署重点任务,有效推进司法所工作落实。
二、聚焦队伍建设,破解“工作质效”难题。围绕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和发展需求,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多措并举建强队伍,有效解决干部抽调多、人员力量不足、干部结构不合理等影响工作质效的诸多问题。一是压实管理责任。今年来,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司法行政工作7次,将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与业务工作提质增效有机结合,坚持机关业务与司法所业务一起抓、机关干部与司法所干部一起管,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跟踪问效,促进干部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提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9名被抽调干部返还司法局,促进司法行政干部回归主责主业。同时,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活动,促进作风转变,提升为民服务意识,破除“躺平”心态。二是注重人员选配。以新时代司法所建设、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契机,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全县司法所工作人员共27人,所均4人。切实用好编制,提升人员专业化水平,2022年以来新招录、调入公务员、事业编人员13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9人,拥有法学学历6人。7个基层司法所近三年招录8人,法学专业占比50%,95后占比50%。三是充实基层力量。围绕重点乡镇、力量薄弱司法所,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由乡镇党委政府提供人员补充到司法所;同时,司法局聘用部分人员充实到司法所,进一步补强基层力量,保障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三、聚焦基础保障,破解“硬件不足”难题。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全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从队伍素质、制度建设、基础保障等方面入手,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完成业务用房设施建设。秉持基层重要原则,积极协调大河沿子镇、托托镇、精河镇、八家户农场解决司法所被占用、面积不达标等问题,积极争取属地党委政府支持,2023年完成7个乡镇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2个司法所通过自治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验收。二是加强经费保障。2022年来,围绕司法所人员配备、业务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等,配备办公桌椅、国产电脑、公共法律服务一体机、视频会见设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切实发挥司法所职责功能作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普法宣传、重点群体服务管理水平。三是加强车辆保障。为3个司法所提供必要公务用车3辆,提升入户走访、调解矛盾、服务群众工作质效。
四、聚焦职能提升,破解“履职不够”难题。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深化监督管理措施,提升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性、积极性。一是深化干部队伍培养。注重年轻干部、骨干力量的培养,组织参加“逢九必讲·法治讲堂”等各类培训活动,3名班子成员一对一带培12名年轻干部,深化干部队伍培养。优先保障中层干部、年轻干部外出培训,先后组织19人次参加司法行政系统培训,其中优先选派司法所干部参加培训13人次。二是深化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制度,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方面优先考虑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的干部,树立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激发干部队伍争先创优积极性,2名干部被评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所长)”,1名干部被评为“自治区优秀人民调解员”。三是深化作风建设。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活动为契机,将作风建设与推动工作紧密结合,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切实增强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2023年以来,评优评先、职级晋升5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2人。
审核人:封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