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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1-09-14

来源: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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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新疆博州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指导实施精河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拟定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自治区、自治州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工作;监督各乡镇场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落实情况;拟定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定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定精河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三)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工作;拟定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制定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

(四)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县城统一定额,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房屋权属登记、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济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监督管理精河县建筑市场,规范各方主体行为;拟定工程建设、建筑业、勘查设计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勘查、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指导。

(七)指导县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村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县重点(示范)镇建设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县农村安居工作。

(八)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监督指导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综合管理城乡建设抗震减灾工作;负责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对精河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工程的抗震设施规范和消防设计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震后重建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市政设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

(十)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指导编制建筑节能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合作交流、技术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建筑节能等科技示范项目。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关于人民防空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县人民防空工作的办法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县人民防空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完成精河县党委、精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新疆博州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实有人数55人,其中:在职人员4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2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新疆博州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包括:新疆博州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12个处室,分别是:综合办、财务室、代建办、建管办、招标办、房产办、市政办、城建档案馆、住房保障办、物业办、供热办、安居富民办。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72412.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100.31万元,降低26.49%,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项目调整。本年支出73330.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875.17万元,降低26.08%,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项目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7241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411.86万元,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54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733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7.36万元,占0.68%;项目支出72832.84万元,占99.3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2411.8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100.45万元,降低26.5%。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项目调整。财政拨款支出73329.6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875.31万元,降低26.08%,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项目调整。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906.37万元,决算数72411.8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698.41%,主要原因是:未提前告知专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906.37万元,决算数73329.6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746.56%,主要原因是:未提前告知专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49.45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583.4万元;

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100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86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3万元;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41万元;

2110302水体4497.5万元;

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73.86万元;

2120101行政运行424.09万元;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6563.93万元;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987.83万元;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38万元;

2120601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31.85万元;

212990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1.1万元;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7.6万元;

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5423万元;

2299901其他支出3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6.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9.4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37.36万元,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6.53万元,比上年减少0.75万元,降低1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经费厉行节约,三公开支压缩。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占76.57%,比上年减少0.58万元,降低10.39%,主要原因严格控制车辆运行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1.53万元,占23.43%,比上年减少0.17万元,降低1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经费厉行节约,三公开支压缩。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车辆燃油、修理、停车过路费及车辆保险费。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公务接待费1.53万元,开支内容包括上级检查工作用餐。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51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7万元,决算数6.5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6.7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未安排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未安排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5万元,决算数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万元,决算数1.5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3.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460.2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838.23万元,降低13%,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项目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460.2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838.23万元,降低13%,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项目调整。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新增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新增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博州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36万元,比上年增加10.59万元,增长39.55%,主要原因是增加取暖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51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2690.37(平方米),价值857.27万元。车辆1辆,价值21.98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主;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0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50个,共涉及资金76854.64万元(其中2个项目绩效未执行完毕)。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部分安居工程项目的实施,更好的保障了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极大地消除了住房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二是部分项目的实施使全县的整体规划更加合理,环境较为以前大大改善,更加优化整齐;三是各项目的实施大大提高了群众的满意率;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打牢绩效管理工作基础;五是科学制定目标,促进绩效目标顺利实现。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了单位年度预算目标,但是在实际支付过程中,个别时候未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执行;二是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根据上年项目预测编制预算与本年实际支付有一定的差异;三是资金到位后,部分科室对于资金支出过于迟缓,致使资金支付进度较慢;四是项目的后期管理与维护缺乏完整的管理体系;五是部分项目开工后,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程,有时由于工作任务多,疏于对工程质量全程监督管理、进度的跟进等。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要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设定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目标及评价指标体系,在监控绩效运行的过程中并适时调整绩效目标,事后重点关注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及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二是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缩小预算、决算之间的差异;三是各类资金到位后,及时督促各科室负责人及时支付;四是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确保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保证各类项目在开工实施后,有专人进行跟踪监督管理,保障各项工程保质保量的完成及加大对项目完工后的管理体系,形成良性循环系统,更好的保证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审核人:刘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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