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组织审定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
3、审核城市建设项目中的附属绿化工程建设设计方案;
4、参与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
5、负责城区绿化和管理工作;
6、负责城区公共绿地内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盆花、花木的管养;
7、负责城区公共绿地卫生、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
8、提高园艺水平,美化环境创造良好的生活场所;
9、做好城区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和养护;
10、负责临时性占用城市绿地和树木移伐的审批及城市古树名木植物多样性的保护工作;
11、做好城区树木、花卉、草坪等植物病虫害的预防与防治工作;
12、负责城区道路的亮化检查与维修;
13、承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精河县园林绿化管理处,2020年度实有人数23人,其中:在职人员1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精河县园林绿化管理处部门决算包括:精河县园林绿化管理处决算。
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8个处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财务室、广场组、生态园组、河道组、路灯组、道路组、小区组。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337.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1.41万元,增长81.52%,主要原因是:县城拆迁区绿化收入增加。本年支出337.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0.58万元,增长80.71%,主要原因是:县城拆迁区绿化费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337.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7.1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33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54万元,占76.39%;项目支出79.61万元,占23.6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37.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1.39万元,增长81.55%。主要原因是:县城拆迁区绿化收入增加。财政拨款支出337.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0.61万元,增长80.73%,主要原因是:县城拆迁区绿化费用增加。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261.81万元,决算数337.1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8.77%,主要原因是:增加县城拆迁区绿化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61.81万元,决算数337.1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8.77%,主要原因是:增加县城拆迁区绿化费用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54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04万元;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2万元;
2120501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35.2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7.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7.5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70.04万元,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专用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8.12万元,比上年减少0.93万元,降低10.25%,主要原因是减少费用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2万元,占95.08%,比上年减少0.86万元,降低10%,主要原因是减少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占4.92%,比上年减少0.07万元,降低14.89%,主要原因是减少费用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车辆油料费、保险费、检测费等。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
公务接待费0.4万元,开支内容包括加班餐。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133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8.12万元,决算数8.1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未安排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未安排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7.72万元,决算数7.7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4万元,决算数0.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9.6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9.6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精河县园林绿化管理处(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70.04万元,比上年增加24.64万元,增长54.27%,主要原因是增加县城绿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12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100(平方米),价值1.34万元。车辆10辆,价值214.28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高空作业车、吊车、小货车等园林专业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0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79.61万元。
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及时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二是促进提高了业务人员的工作效率。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管理观念认识不到位,对管理中呈现出来的问题没有加以重视和反思,仅仅停留在反映情况;二是缺乏相应的约束性,使得预绩效管理工作流于形式。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绩效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相关人员的素质修养,加强职业素质培训,鼓励相关人员主动学习,提高自身水平;二是一步加强绩效监控工作,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完善制度,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各项财务制度,严格各项收支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年度) |
项目名称 |
2020园林绿化维修经费 |
主管部门 |
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单位 |
精河县园林绿化管理处 |
项目资金(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60.00 |
79.61 |
79.61 |
10 |
100.0% |
10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60.00 |
79.61 |
79.61 |
— |
100.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标准,将“所有绿化区域不留白,所有绿化区域不干旱”作为目标,确保县城绿化美化工作正常运行。保障全县范围内变压器、配电箱、路灯等电力设施设备每季度进行一次全覆盖安全检查,保障电力设施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全县路灯亮灯率达到98% |
1.保障园林一线工人在外业从事绿化亮化工作人身安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2.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标准,保障全县范围内所有绿地,花卉、修剪等工作的正常开展,主要解决园林绿化维护养护用具及亮化维护费,保障绿化亮化用具的正常使用。 3.解决园林绿化及亮化车辆的保险费用,保障绿化巡逻车辆和亮化车辆的正常使用,为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标准,保障全县范围内绿化、亮化的正常巡逻并安全运行。 4、解决园林绿化维护养护用具及亮化维护用具的燃油,保障绿化巡逻车辆和亮化车辆的正常使用,保障全县范围内变压器、配电箱、路灯等电力设施设备的正常检修并安全运行。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县城园林绿化面积(公顷) |
≥265 |
265 |
6 |
6 |
|
园林公岗人员数量(人) |
≥147 |
147 |
6 |
6 |
|
质量指标 |
城市园林绿化覆盖率(%) |
≥39.29% |
39.29% |
6 |
6 |
|
全城路灯完好率(%) |
≥98% |
98% |
6 |
6 |
|
时效指标 |
园林工作绿化完成及时率 |
≥98% |
100% |
6 |
6 |
|
城市园林绿化亮化维护维修费足额到位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园林绿化维修经费成本(万元) |
≤79.61 |
79.61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 |
≥22.7 |
22.7 |
1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有效改善城市绿化 |
有效改善 |
90%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优化改善县城人居环境 |
长期 |
90%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率(%) |
≥98% |
100% |
5 |
5 |
|
服务群众满意率(%) |
≥98% |
100% |
5 |
5 |
|
总分 |
100 |
100 |
|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审核人:胥保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