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实施本县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含集体土地收归国有)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宣传发动和前期准备工作;
2、负责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
3、负责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调查结果;
4、负责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相关手续;
5、负责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6、负责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同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并定期移交县档案管理部门;
7、负责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报请县人民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8、负责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有关事务;
9、负责接待、处理被辖区房屋被征收当事人来信来访,承办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
10、负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规定的其他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精河县国有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安置服务中心2021年度,实有人数9人,其中:在职人员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精河县国有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安置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包括:精河县国有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安置服务中心决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4个处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业务室、财务室、档案室。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1211.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91.38万元,增长905.33%,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征地及拆迁补助资金项目。本年支出1211.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91.38万元,增长905.33%,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征地及拆迁补助资金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1211.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1.9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121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51万元,占9.04%;项目支出1102.42万元,占90.9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11.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91.38万元,增长905.33%,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征地及拆迁补助资金项目。财政拨款支出1211.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91.38万元,增长905.33%,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征地及拆迁补助资金项目。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01.33万元,决算数1211.9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096.02%,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增加征地及拆迁补助资金项目。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01.33万元,决算数1211.9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096.02%,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增加征地及拆迁补助资金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93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9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34万元;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万元;
2120109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80.36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10万元;
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7.42万元;
2299999其他支出1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1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4.32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95万元,比上年减少0.22万元,降低10.1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车辆维修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6万元,占95.38%,比上年减少0.21万元,降低10.1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车辆维修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占4.62%,比上年减少0.01万元,降低1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油料款、车辆维修费等。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开支内容包括下乡就餐等。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29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1.95万元,决算数1.9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预决算无差异。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未安排此项预算,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未安排此项预算,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1.86万元,决算数1.8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预决算无差异;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09万元,决算数0.0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预决算无差异。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7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7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新增。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0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07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精河县国有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公用经费4.32万元,比上年减少2.36万元,降低35.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5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1辆,价值16.15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1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070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款”项目总体组织规范,完成了项目的工作目标,有效规范了项目工作管理,推动了征收工作进度,提高了社会效益。在项目决策方面,精河县财政局下拨了征地和拆迁补偿款符合征收办的相关职能,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二是精河县国有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服务中心为了推进精河县7条道路扩建项目开工,本单位负责涉及道路工程的26套平房进行了征收,保障了及时发放补偿款,顺利完成拆除房屋工作,保障了7条道路工程项目按时开工圆满结束。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财务工作按部就班,缺乏创新,在精度和深度上欠缺,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在项目管理方面还需要进一步严格。二是项目资料有待完善。项目启动时同步做好档案的归纳与整理,及时整理、收集、汇总,健全档案资料。项目后续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跟踪。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将绩效理念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结果的全过程,由过去关注项目资金使用向关注项目可行性和项目效益性转变。二是完善指标体系。结合单位的职能职责,建立符合我单位实际的指标评价体系。
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1年度) |
项目名称 |
拆迁补偿款 |
主管部门 |
精河县国有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服务中心 |
实施单位 |
精河县国有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服务中心 |
项目资金(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1,070 |
90 |
100.0% |
90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0 |
1,070 |
— |
100.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 |
0.0%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 |
0.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1.2021年精河县7条道路项目开工需支付征收补偿款涉及征收26户2234万元,其中(1.精河县幸福路改扩建项目11户;2.精河县新三路改扩建项目1户;3.精河县经七路改扩建项目9户;4.中医院改扩建项目3户;5.茫丁乡东庄村片区1户;6.精河县民航东侧1户)。 2.现解决征收补偿资金1070万;按50%支付房屋征收补偿款,保障及时给拆迁户发放,顺利完成拆除房屋工作,保障7条道路工程项目按时开工圆满结束。 |
涉及道路项目数7条、征收户数26户,道路项目征收补偿款1070万元 征收补偿款到位率100%,征收房屋完成率100%,征收补偿款拨付率100%,征收补偿款发放率100%,经过征收房屋增加拆迁户家庭收入,加快精河县城乡建设发展步代,拆迁户满意度100%。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涉及道路项目数(个) |
=7 |
7 |
7.5 |
7.5 |
|
涉及征收户数(个) |
=26 |
26 |
7.5 |
7.5 |
|
质量指标 |
征收补偿款到位率(%) |
=100% |
100% |
7.5 |
7.5 |
|
征收房屋完成率(%) |
=100% |
100% |
7.5 |
7.5 |
|
时效指标 |
征收补偿款拨付率(%) |
=100% |
100% |
7.5 |
7.5 |
|
征收补偿款发放率(%) |
=100% |
100% |
7.5 |
7.5 |
|
工作任务完成截止时限 |
2021-12-31 |
达成年度指标 |
7.5 |
7.5 |
|
成本指标 |
道路项目征收补偿款(万元) |
≤1070 |
1070 |
7.5 |
7.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增加拆迁户家庭收入(万元/户) |
≥38 |
38 |
7.5 |
7.5 |
|
社会效益指标 |
推进道路建设 |
持续推进 |
达成年度指标 |
7.5 |
7.5 |
|
生态效益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加快精河县城乡建设发展步代 |
长期 |
达成年度指标 |
7.5 |
7.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拆迁户满意度(%) |
=100% |
100% |
7.5 |
7.5 |
|
总分 |
90 |
90 |
|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精河县国有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安置服务中心
2022年9月23 日
审核人:热西地古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