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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精河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2-09-23

来源:精河县精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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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落实上级党委及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研究决定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和规划,负责领导并组织实施;研究确定党委阶段性工作和执行情况;领导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领导全镇机关、社区、站所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工作,加强以社区居民委员会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镇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选拔、监督以及公务员的推行管理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辖区单位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和考核等工作;负责全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宣传落实党的政策,实施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指导,积极协调社区各个方面,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积极完成上级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2)负责制定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履行区域内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行政管理工作;保护国家财产,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推行民主管理制度,实施依法行政,管理全镇的各项社会事务;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经济政策,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本镇的乡镇企业以及其他农村经济快速、稳步的发展。

(3)负责文秘、档案、翻译、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制定镇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并监督落实;负责镇机关效能建设及绩效考核;负责机关、派驻机构、事业机构的协调和综合服务工作。

(4)负责党务、组织、纪检、宣传、人事、老干部等工作的规划、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人大、团委、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访惠聚”驻村工作、升国旗、农牧民夜校、村(社区)考核。

(5)负责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广播电视、旅游、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退役军人、残疾人事业的规划、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拟定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做好镇人武部工作。

(6)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规划、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拟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的运行管理制度,包括日常工作制度、包片负责制度、巡查上报制度、执法处置制度、执法协调制度等;负责联系协调相关行政部门派驻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以及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精河县精河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实有人数169人,其中:在职人员12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3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精河县精河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包括:精河县精河镇人民政府决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22个处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文体广电旅游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民政)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14个社区事业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3420.3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00.58万元,降低10.4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同工同酬人员工资减少,防疫经费减少。本年支出3420.3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00.58万元,降低10.4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同工同酬人员工资减少,防疫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3420.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19.92万元,占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38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342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6.55万元,占44.05%;项目支出1913.75万元,占55.9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419.9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00.47万元,降低10.4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同工同酬人员工资减少,防疫经费减少。财政拨款支出3419.9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00.47万元,降低10.4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同工同酬人员工资减少,防疫经费减少。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3024.81万元,决算数3419.9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3.0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区同工同酬人员工资、个体工商户房屋补贴政策经费、2021年第二批新疆、西藏、四省涉藏州县建设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资金-滨河社区、文化活动及文化设施配备经费、死亡抚恤及丧葬费-孙勇、畅永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防疫资金、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024.81万元,决算数3419.9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3.0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区同工同酬人员工资、个体工商户房屋补贴政策经费、2021年第二批新疆、西藏、四省涉藏州县建设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资金-滨河社区、文化活动及文化设施配备经费、死亡抚恤及丧葬费-孙勇、畅永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防疫资金、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9.92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10301行政运行1086.88万元;

2013199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90.48万元;

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91.79万元;

2013399其他宣传事务支出2万元;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6.4万元;

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961.75万元;

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4.70万元;

20799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8.48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57万元;

2080801死亡抚恤16.94万元;

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12万元;

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4万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04.59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3.40万元;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00万元;

2150806减免房租补贴83.70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126.24万元;

2299999其他支出3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6.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98.4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

公用经费107.72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4.56万元,比上年减少0.37万元,降低7.51%,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及接待费减少,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5万元,占93.20%,比上年减少0.36万元,降低7.8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占6.80%,比上年减少0.01万元,降低3.13%,主要原因是:接待费用减少,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护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

公务接待费0.31万元,开支内容包括人代会、日常公务接待用餐等。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05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5.25万元,决算数4.5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3.14%,主要原因是:接待费减少、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未安排此项预算,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未安排此项预算,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4.25万元,决算数4.2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预决算无差异;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万元,决算数0.3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69%,主要原因是:接待费减少,厉行勤俭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精河县精河镇人民政府(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72万元,比上年减少0.65万元,降低0.60%,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5.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1.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18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5.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5.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8504.92(平方米),价值1369.23万元。车辆15辆,价值98.48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巡逻车、冷藏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1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11个,共涉及资金1889.76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通过项目实施,全镇完成项目补助人员2197人的工资补助发放,有效地提升居民安全感,增加人员生活收入,大力改善干部生活水平,有效地提升干部工作积极性,通过联户代表补助的发放,有效地促进了联户代表发挥联户平安,联户团结的社会治理模式,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善联户代表的生活质量,提高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服务能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共同维护社会和谐,共同促进繁荣发展,使居民更加和谐、融洽。全镇2021年14个社区,每个社区工作经费8万元,保障社区日常工作正常运转,有效提高社区工作办事效率,社区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提高社区服务群众能力,慰问社区困难群众,为群众解决困难诉求,为社区居民办好实事,为社区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氛围,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通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大力丰富居民文化生活水平,提升居民的幸福感、满意度。通过个体工商户房屋补贴政策经费项目实施,有效解决了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落实了惠民政策,推动了企业发展。通过防疫资金项目实施,有效保障了疫情期间的各项防疫防控工作落到实处,有效保障了社区居民疫情期间的防疫安全。有效带动基层党组织工作积极性,有效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任务完成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有效提升。通过云展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有效解决了社区居民生活中的诸多不便和一些社会生活问题,从而提高了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增强了社区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和互助、扶助、自助能力;增强了社区的整合和总体机制功能,为社会的发展作出一定贡献。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资金使用及时、有效;三是存在一些临时性工作追加经费现象,预算编制的精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编制预算。加强预算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以及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细化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二是继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安排经费支出,继续强化落实厉行节约精神,对经费使用从严控制;三是定期开展财务分析。每年定期做好支出预算财务分析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对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预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精河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队员补助及保安人员服务费

主管部门

精河县精河镇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精河县精河镇政府(本级)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151.04

1038.26

1038.26

10

90.2%

9.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151.04

1038.26

1038.26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任务1:保障全镇266名小区保安人员服务补助全年按时足额发放1023.6万元;保障全镇20名队员生活补助全年按时足额发放72万元;保障全镇66名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生活补助全年按时足额发放55.44万元;

任务2:各类补助经费及时到位后,及时对补助各类人员进行发放,补助发放率达到98%。

任务3:各项目实施后,能有效保障社区正常运转,提升居民安全感,有效提升受补助人员家庭生活质量,提升干部工作积极性,能长期带动基层党组织有效运转,提升全镇公共服务水平和业务保障能力。

任务4:项目实施后,社区居民满意率达97%以上。

本年度完成了精河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队员补助及保安人员服务费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发放社区公益性岗位61人,每月700元生活补助;社区同工同酬155人,每月1000元工资,队员20人,每人每月3000元工资报酬,发放死亡抚恤2人,全年已按时足额发放了1038.26万元,通过补助发放大力改善干部生活水平,提升干部工作积极性;提升居民安全感,增加保安人员生活收入,大力改善干部生活水平,提升干部工作积极性。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社区公益性岗位补助人数(人)

≥66

61

4

3.7

队员人数(人)

≥20

20

4

4

保安人员人数(人)

≥266

214

4

3.2

质量指标

补助发放覆盖率(%)

≥98%

100%

3

3

人员补助发放合规率(%)

≥98%

100%

3

3

政策执行率(%)

≥90%

100%

3

3

保安人员服务保障率(%)

≥98%

100%

3

3

时效指标

补助经费发放及时率(%)

≥95%

100%

3

3

调解纠纷事件处理及时率(%)

≥90%

100%

3

3

工作任务完成截止时限

2021年12月31日

达成年度指标

4

4

成本指标

社区公益性岗位生活补助(元/人/月)

≤700

700

4

4

队员补助标准(元/人/月)

≤3000

3000

4

4

保安人员工资(元/人/月)

≤3500

3500

4

4

人员工资及补助金额(万元)

≤1151.04

1038.26

4

3.6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补助人员生活改善情况

有效改善

达成年度指标

7

7

提升干部工作积极性

有效提升

达成年度指标

6

6

加强各民族间相互交流沟通,持续巩固各民族大团结

有效加强

达成年度指标

7

7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基层基础更加牢固,群众关心更加和谐、更加融洽

长期有效

达成年度指标

10

10

满意度指标

(10分)

满意度指标

社区居民满意率(%)

≥97%

97%

10

10

总分

100

97.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村级(社区)运转经费

主管部门

精河县精河镇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精河县精河镇政府(本级)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12

112

112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12

112

112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任务1:社区运转经费可保障精河镇14个社区的日常运转及开支。

任务2:精河镇全镇14个社区,每个社区拨付社区运转经费8万元,共计拨付112万元。资金到位后及时联系各社区,保证资金及时支付。

任务3:该笔资金的拨付,可有效提高社区服务群众的水平,解决社区现实困难,为社区居民解决困难诉求、办理实事好事,更好的保障社区可持续运行保障能力,可使社区工作人员及广大群众满意率达到97%以上

本年度完成了村级(社区)运转经费项目,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保障14个社区日常运转及开支,全年按照每个社区8万元社区运转经费支出了112万元,有效的提高了社区服务群众的水平,解决了社区现实困难,已为社区居民解决困难诉求、办理实事好事500件,更好地保障了社区可持续运行保障能力,社区工作人员及广大群众满意率达到97%。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社区个数(个)

≥14

14

3

3

保障社区工作人员人数(人)

≥360

360

3

3

社区居民人数(万人)

≥4

4

4

4

解决群众困难诉求(件)

≥500

500

4

4

质量指标

社区考核合格率(%)

≥95%

100%

4

4

确保各社区办公正常运转率(%)

≥97%

100%

4

4

经费使用合规率(%)

≥95%

100%

4

4

时效指标

资金支付及时率(%)

≥97%

100%

4

4

群众困难诉求处理及时率(%)

≥90%

100%

4

4

工作任务完成截止时限

2021年12月31日

达成年度指标

4

4

工作按期开展率(%)

≥95%

100%

4

4

成本指标

社区工作经费总成本(万元)

≤112

112

4

4

每个社区工作经费(万元/社区)

≤8

8

4

4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社区工作办事效率

有效提高

达成年度指标

7

7

业务保障能力提升情况

有效提升

达成年度指标

8

8

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水平情况

有效提高

达成年度指标

7

7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确保社区正常运转,有效开展为民服务活动

长期保障

达成年度指标

8

8

满意度指标

(10分)

满意度指标

社区居民满意率(%)

≥97%

97%

5

5

社区工作人员满意率(%)

≥97%

97%

5

5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访惠聚”及下沉干部生活补助

主管部门

精河县精河镇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精河县精河镇政府(本级)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0.16


20.22

10

100.0%

1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0.16


20.22

上年结转资金

0


0

其他资金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任务1:保证全镇各“访惠聚”队员生活补助按时足额发放20.16万元;

任务2:访惠聚工作队派出人数56人,派驻14个访惠聚工作队,访惠聚工作任务完成率不低于98%。该项访惠聚工作经费在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成;

任务3:该项目更好的保障访惠聚工作队正常开展工作,落实惠民生政策,带动基层党组织,使所在社区居民满意率达到97%及以上。

本年度完成了“访惠聚”及下沉干部生活补助项目,该补助主要用于全镇各“访惠聚”工作队队员生活补助,按照每人每月300元补助标准按时足额发放了20.22万元,访惠聚工作队派出人数56人,派驻14个访惠聚工作队,更好地保障了访惠聚工作队正常开展工作,落实惠民生政策,带动基层党组织。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访惠聚干部人数(人)

≥56

56

4

4

访惠聚工作队个数(个)

≥14

14

4

4

办理实事好事、解决困难诉求(件)

≥500

500

4

4

质量指标

资金发放的合规率(%)

≥95%

100%

4

4

“访惠聚”工作服务保障率(%)

≥98%

100%

4

4

人员考核合格率(%)

=100%

100%

4

4

时效指标

“访惠聚”队员补助经费发放及时率(%)

≥98%

100%

4

4

工作任务完成截止时限

2021年12月31日

达成年度指标

4

4

“访惠聚”工作任务开展及时率(%)

≥95%

100%

4

4

解决困难诉求及时率(%)

≥90%

100%

4

4

成本指标

“访惠聚”队员生活补助(元/人/月)

≤300

300

5

5

“访惠聚”生活补助总金额(万元)

≤20.16

20.22

5

5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解决群众部分生活困难,改善人员生活情况

有效解决

达成年度指标

10

10

提升干部工作积极性

有效提升

达成年度指标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落实惠民生政策,带动基层党组织

长期

达成年度指标

10

10

满意度指标

(10分)

满意度指标

“访惠聚”队员及下沉干部满意率(%)

≥97%

97%

5

5

服务社区群众满意度(%)

≥97%

97%

5

5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21年自治区“访惠聚”驻村工作经费-“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精河镇团结社区)

主管部门

精河县精河镇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精河县精河镇政府(本级)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


15

10

100.0%

1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0


15

上年结转资金

0


0

其他资金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任务1:保障“访惠聚”驻村工作经费-为民办实事经费15万元。计划为群众办理实事好事、解决困难诉求50件;组织群众积极参与节庆文化活动13次,1.3万元;访贫问苦、慰问困难群众,为群众送信息、送服务、送温暖200人次,4.2万元,社区阵地建设3.75万元,宣传广告制作费1.5万元,社区办公耗材4.25万元。

任务2:“访惠聚”工作队工作有序开展,做好“访惠聚”驻社区工作任务,扎实开展群众工作,可有效提高社区服务群众的水平,为群众办理实事好事、解决困难诉求;全面提升服务水平,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带动基层党组织;组织群众积极参与节庆文化活动,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使群众感受到党的恩情。开展各类技术培训,提高各族群众的技术技能和双语水平,增强群众致富能力和拓宽视野。

任务3:任务完成时限为2021年12月31日前,居民群众满意率达到97%。

本年度完成了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团结社区“访惠聚”驻村工作经费-为民办实事,已为群众办理实事好事、解决困难诉求50件;组织群众积极参与节庆文化活动13次,合计金额1.3万元;访贫问苦、慰问困难群众,为群众送信息、送服务、送温暖200人次,4.2万元,阵地建设打造3.75万元,宣传广告制作1.5万元,社区办公耗材4.25万元,工作队工作有序开展,做好了“访惠聚”驻社区工作任务,扎实开展群众工作,有效提高了社区服务群众的水平,为群众办理了实事好事、解决了困难诉求;全面提升了服务水平,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带动基层党组织;积极组织群众参与节庆文化活动,不断丰富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使群众感受到党的恩情。已开展了各类技术培训,提高了各族群众的技术技能和双语水平,增强了群众致富能力和拓宽视野。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办理实事好事、解决困诉求难(件)

≥50

50

3

3

组织开展各类活动(次)

≥13

13

3

3

访贫问苦慰问群众(人)

≥200

200

3

3

“访惠聚”工作人员(人)

=4

4

3

3

质量指标

资金支付完成率(%)

≥97%

100%

3

3

“访惠聚”各项工作完成率(%)

≥97%

100%

3

3

开展各类活动覆盖率(%)

≥97%

100%

2

2

时效指标

资金支付及时率(%)

≥97%

100%

2

2

工作任务完成截止时限

2021年12月31日

达成年度指标

2

2

困难诉求解决及时率(%)

≥95%

100%

2

2

成本指标

访贫问苦、慰问群众(万元)

≤4.2

4.2

4

4

开展各类活动(万元)

≤1.3

1.3

4

4

社区阵地建设(万元)

≤3.75

3.75

4

4

社区办公耗材(万元)

≤4.25

4.25

4

4

宣传广告制作(万元)

≤1.5

1.5

4

4


投入总成本(万元)

≤15

15

4

4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居民幸福感、满意度

有效提升

达成年度指标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落实惠民生政策,带动基层党组织

长期

达成年度指标

15

15

满意度指标

(10分)

满意度指标

居民群众满意率(%)

≥97%

97%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精河县路政管理局、县人保财险公司、县烟草专卖局-精河镇云展社区15万元)

主管部门

精河县精河镇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精河县精河镇政府(本级)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


15

10

100.0%

1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0


15

上年结转资金

0


0

其他资金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任务1:保障“访惠聚”驻村工作经费-为民办实事经费15万元。计划为群众办理实事好事、解决困难诉求40件;组织群众积极参与节庆文化活动13次,3.9万元;访贫问苦、慰问困难群众,为群众送信息、送服务、送温暖200人次,3.6万元,阵地建设3.75万元,社区办公耗材3.75万元。

任务2:“访惠聚”工作队工作有序开展,做好“访惠聚”驻社区工作任务,扎实开展群众工作,可有效提高社区服务群众的水平,为群众办理实事好事、解决困难诉求;全面提升服务水平,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带动基层党组织;组织群众积极参与节庆文化活动,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使群众感受到党的恩情。开展各类技术培训,提高各族群众的技术技能和双语水平,增强群众致富能力和拓宽视野。

任务3:任务完成时限为2021年12月31日前,居民群众满意率达到97%。

本年度完成了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保障云展社区“访惠聚”驻村工作经费-为民办实事,已为群众办理实事好事、解决困难诉求40件;组织群众积极参与节庆文化活动13次,合计金额3.9万元;访贫问苦、慰问困难群众,为群众送信息、送服务、送温暖200人次,3.6万元,阵地建设打造3.75万元,社区办公耗材3.75万元,工作队工作有序开展,做好了“访惠聚”驻社区工作任务,扎实开展群众工作,有效提高了社区服务群众的水平,为群众办理了实事好事、解决了困难诉求;全面提升了服务水平,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带动基层党组织;积极组织群众参与节庆文化活动,不断丰富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使群众感受到党的恩情。已开展了各类技术培训,提高了各族群众的技术技能和双语水平,增强了群众致富能力和拓宽视野。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办理实事好事、解决困诉求难(件)

≥40

40

3

3

组织开展各类活动(次)

≥13

13

3

3

访贫问苦慰问群众(人)

≥200

200

3

3

“访惠聚”工作人员(人)

=4

4

3

3

质量指标

资金支付完成率(%)

≥97%

100%

3

3

“访惠聚”各项工作完成率(%)

≥97%

100%

3

3

开展各类活动覆盖率(%)

≥97%

100%

3

3

时效指标

资金支付及时率(%)

≥97%

100%

3

3

工作任务完成截止时限

2021年12月31日

达成年度指标

3

3

困难诉求解决及时率(%)

≥95%

100%

3

3

成本指标

访贫问苦、慰问群众(万元)

≤3.6

3.6

4

4

开展各类活动(万元)

≤3.9

3.9

4

4

社区阵地建设(万元)

≤3.75

3.75

4

4

社区办公(万元)

≤3.75

3.75

4

4

投入总成本(万元)

≤15

15

4

4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居民幸福感、满意度

有效提升

达成年度指标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落实惠民生政策,带动基层党组织

长期

达成年度指标

15

15

满意度指标

(10分)

满意度指标

居民群众满意率(%)

≥97%

97%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联户代表专项补助

主管部门

精河县精河镇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精河县精河镇政府(本级)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62


290.48

10

100.0%

1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62


290.48

上年结转资金

0


0

其他资金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任务1:保障全镇1800名联户代表补助全年按时足额发放162万元;

任务2:保证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兑现,显著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更好的服务群众,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政府工作中去,提高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服务能力,使得干群关系更加融洽、更加和谐;

任务3:该项目的实施,使群众的满意率达到97%以上。

本年度完成了联户代表专项补助项目,该补助保障了全镇1660名联户代表每人每月按照150元的标准兑现,全年按时足额发放了290.48万元,显著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更好的服务群众,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了政府工作中去,有效的提高了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服务能力,使得干群关系更加融洽、更加和谐;居民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7%。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联户代表人数(人)

≥1800

1660

5

5

涉及社区(个)

≥14

14

5

5

质量指标

社区服务保障率(%)

≥95%

98%

5

5

联户代表考评合格率(%)

≥60%

95%

5

5

补助经费发放准确率(%)

≥97%

100%

5

5

时效指标

联户代表补助发放及时率(%)

≥98%

100%

5

5

工作任务完成截止时限

2021年12月31日

达成年度指标

5

5

业务开展及时率(%)

≥95%

100%

5

5

成本指标

联户代表专项补助金额(万元)

≤162

290.48

5

5

联户代表补助标准(元/人/月)

≤150

150

5

5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情况

有效提升

达成年度指标

10

10

村队、社区业务保障能力提升情况

有效提升

达成年度指标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带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各项惠民政策

长期

达成年度指标

10

10

满意度指标

(10分)

满意度指标

联户代表满意率(%)

≥97%

97%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自治区三项重点工作表彰奖励经费-联户先进奖励金

主管部门

精河县精河镇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精河县精河镇政府(本级)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


6.4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0


6.4

上年结转资金

0


0

其他资金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任务1:保障全镇3名联户长及29名联户成员按时足额发放奖励金6.4万元;

任务2:保证联户长按照每人2000元、联户成员按照每户2000元的奖励标准兑现,显著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更好的服务群众,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政府工作中去,提高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服务能力,使得干群关系更加融洽、更加和谐;

任务3:该项目的实施,使联户长的满意率达到97%以上。

本年度完成了自治区三项重点工作表彰奖励经费-联户先进奖励金项目,该奖励金主要用于全镇3名联户长及29名联户成员优秀表彰发放,保证联户长按照每人2000元、联户成员按照每户2000元的奖励标准兑现,显著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更好的服务群众,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政府工作中去,提高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服务能力,使得干群关系更加融洽、更加和谐;该项目的实施,使联户长的满意率达到97%以上。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联户长人数(人)

=3

3

5

5

联户成员户数(户)

=29

29

5

5

质量指标

奖励金发放准确率(%)

≥98%

100%

5

5

联户长考核合规率(%)

≥98%

100%

5

5

时效指标

奖励金发放及时率(%)

≥98%

100%

5

5

工作任务完成截止时限

2021年12月31日

达成年度指标

5

5

成本指标

联户长奖励标准(元/人)

≤2000

2000

5

5

联户成员奖励标准(元/户)

≤2000

2000

5

5

联户长奖金金额(万元)

≤0.6

0.6

5

5

联户成员奖金金额(万元)

≤5.8

5.8

5

5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促进联户长积极性

有效促进

达成年度指标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带动基层党组织、落实惠民生政策

长期

达成年度指标

15

15

满意度指标

(10分)

满意度指标

联户长满意度(%)

≥97%

97%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21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精河县精河镇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精河县精河镇政府(本级)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7


4.7

10

100.0%

1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4.7


4.7

上年结转资金

0


0

其他资金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任务1:保障全镇两馆免费开放专项经费4.7万元。计划完成组织文体活动120次;组织各类培训100期;举办各类培训班10期;开展新时代讲习活动120场;开展志愿服务510次,全年开展图书室阅读活动次数达14次以上。

任务2:通过持续贯彻落实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政策,提升社会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保障广大群众读书看报、观赏电影、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鼓励各社区图书室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阵地作用,让社区居民群众免费开展读书活动,让文化阵地充分发挥作用,丰富基层居民群众文化生活,为助推全县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任务3:任务完成时限为2021年12月31日前,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7%。

本年度完成了2021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全镇两馆免费开放专项经费4.7万元。已完成了文体活动120次;组织培训了各类培训100期;已举办了各类培训班10期;已开展了新时代讲习活动120场;已开展了志愿服务510次,全年开展了图书室阅读活动次数14次。持续贯彻落实了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政策,提升了社会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保障了广大群众读书看报、观赏电影、开展了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鼓励各社区图书室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阵地作用,让社区居民群众免费开展读书活动,让文化阵地充分发挥作用,丰富基层居民群众文化生活,为助推全县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组织文体活动次数(次)

≥120

120

2

2

举办培训班(期)

≥10

10

2

2

组织各类培训(期)

≥100

100

2

2

开展新时代讲习活动(场)

≥120

120

2

2

开展志愿服务(次)

≥510

510

2

2

全年开展图书室阅读活动次数(次)

≥14

14

2

2

质量指标

开展活动群众参与率(%)

≥97%

100%

2

2

图书对外借阅率(%)

≥95%

100%

3

3

公共图书室对外开放率(%)

≥90%

100%

3

3

开展各类培训居民接受率(%)

≥90%

100%

3

3

时效指标

资金支付及时率(%)

≥97%

100%

3

3

工作任务完成截止时限

2021年12月31日

达成年度指标

3

3

文化活动按期开展及时率(%)

≥90%

100%

3

3

成本指标

组织文体活动费用(万元)

≤1.5

1.5

3

3

组织各类培训费用(万元)

≤0.5

0.5

3

3

开展志愿服务费用(万元)

≤0.5

0.5

3

3

开展新时代讲习所费用(万元)

≤0.5

0.5

3

3

举办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宣传(万元)

≤1.7

1.7

3

3

投入总成本(万元)

≤4.7

4.7

3

3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丰富提高居民文化生活水平

有效提高

达成年度指标

10

10

提升居民幸福感、满意度

有效提升

达成年度指标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弘扬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

长期

达成年度指标

10

10

满意度指标

(10分)

满意度指标

居民群众满意率(%)

≥97%

97%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个体工商户房屋补贴政策经费

主管部门

精河县精河镇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精河县精河镇政府(本级)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


83.7

10

100.0%

1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0.0


83.7

上年结转资金

0.0


0.0

其他资金

0.0


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任务1:为了解决全县个体工商户因疫情封闭期间造成的店内资金周转不开的实际困难,帮助1674户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给予疫情封闭管理期间每户一次性500元的房屋租金补贴的政策,共计发放83.7万元;

任务2:该项目的实施,有效帮助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有效落实惠民政策 ,推动企业发展;

任务3:该项目的实施,使个体工商户满意度97%以上。

本年度完成了个体工商户房屋补贴政策经费项目,该补贴资金主要为了解决全县个体工商户因疫情封闭期间造成的店内资金周转不开的实际困难,帮助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根据文件的要求,对2021年承租的非国有企业房屋用于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市监所摸排上报的个体工商户1674户,给予疫情封闭管理期间每户一次性500元的房屋租金补贴的政策,共计发放了83.7万元,有效解决了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落实了惠民政策 ,推动了企业发展,个体工商户满意度达97%。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房租补贴个体工商户户数

≥1674户

1674户

7

7

质量指标

个体工商户补贴资金发放完成率

≥97%

100%

7

7

个体工商户补贴资金发放合规率

=100%

100%

7

7

个体工商户补贴资金发放准确率

=100%

100%

7

7

时效指标

个体工商户补贴资金发放及时率

≥97%

100%

6

6

工作任务完成截止时限

2021年12月31日

达成年度指标

6

6

成本指标

每户个体工商户一次性补贴

≤500元

500元

10

10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解决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

有效解决

达成年度指标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落实惠民政策,推动企业发展

长期

达成年度指标

15

15

满意度指标

(10分)

满意度指标

个体工商户满意度

≥97%

97%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精河镇防疫资金

主管部门

精河县精河镇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精河县精河镇政府(本级)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

4

4

10

100.0%

1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0

4

4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任务1:保障13个社区及机关32辆用于配送物资、拉运中药、环境消杀、居民就医、购药等便民服务车,车辆加油费4万元;

任务2:为保障疫情期间的防疫防控工作落到实处,保障社区居民疫情期间的防疫安全;

任务3:该项目的实施,使群众的满意率达到97%以上。

本年度完成了精河镇防疫资金项目,该资金主要用于保障疫情期间13个社区及机关32辆用于配送物资、拉运中药、环境消杀、居民就医、购药等便民服务车的车辆加油费4万元;有效保障了疫情期间的各项防疫防控工作落到实处,有效保障了社区居民疫情期间的防疫安全;群众的满意率达到了97%以上。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保障车辆数(辆)

≥32

32

10

10

涉及社区个数(个)

≥13

13

5

5

质量指标

资金使用合规率(%)

≥97%

100%

10

10

时效指标

资金支付及时率(%)

≥97%

100%

10

10

工作任务完成截止时限

2021年12月31日

达成年度指标

5

5

成本指标

车辆加油费用(万元)

≤4

4

10

10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疫情期间配送、消杀工作正常运转率(%)

=100%

100%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工作情况需要

持续保障

达成年度指标

15

15

满意度指标

(10分)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7%

97%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博州精河县云展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主管部门

精河县精河镇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精河县精河镇政府(本级)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


300

10

100.0%

1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0


300

上年结转资金

0


0

其他资金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任务1:本项目将建设一座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的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及其配套附属设施,总金额300万元。

任务2:通过各种互助和互利性的服务,用以解决社区居民生活中的诸多不便和一些社会生活问题,从而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增强社区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和互助、扶助、自助能力;增强社区的整合和总体机制功能,为社会的发展作出一定贡献。

任务3:该项目实施后,社区居民满意度达97%以上。

本年度已完成云展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建成了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总金额300万元,社区的建成解决了社区居民生活中的诸多不便和一些社会生活问题,从而提高了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增强了社区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和互助、扶助、自助能力;增强了社区的整合和总体机制功能,为社会的发展作出一定贡献。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新建建筑面积

≥1000平方米

1000平方米

10

10

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资金支付及时率

≥97%

100%

10

10

工作任务完成截止时限

2021年12月31日

达成年度指标

5

5

工程按期完成率

≥97%

100%

5

5

成本指标

投资总金额

≤300万元

300万元

10

10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社区工作办事效率,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有效提升

达成年度指标

10

10

每年服务群众人数

≥5万人次

5万人次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增强社区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和互助、扶助、自助能力

长期

达成年度指标

10

10

满意度指标

(10分)

满意度指标

社区居民满意率

≥97%

97%

10

10

总分

100

100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精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3日

审核人: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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