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办理结果

关于公布精河县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行政执法人员名单的通告(第一批)

日期:2020-05-13

来源:精河县司法局

分享:

关于公布精河县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行政执法人员名单的通告(第一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扎实做好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根据《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人员资格清理工作的通知》(博州司法明电〔2020〕7号)相关要求,县人民政府授权县司法局对机构改革后的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人员资格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核、确认,现将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行政执法人员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布,并作如下通告:

一、《精河县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精河县行政执法人员名单》为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信息。

二、以上县级行政执法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部门“三定”规定,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凡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依据发生变化的,有关单位应当在该情形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公布和相关文件生效之日起,报请县司法局重新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四、行政执法人员因职务变动等原因调离本单位或者调整行政执法岗位的,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将其行政执法证件及时收回,依照发证权限报送县司法局或其他发证单位变更登记、换发证件、集中销毁。

五、凡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合法委托的机关、组织,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未经审查确认和通告的行政执法主体以及未取得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进行行政执法活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且无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行为有权拒绝,并可向县司法局进行举报投诉。

附件1.《精河县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2.《精河县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 附件: 【附件2.xlsx】已下载 【附件1.doc】已下载
  •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政府网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500107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20001

    新公网安备65272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