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保障我县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严格管理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市场秩序持续稳定好转,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农、兽药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二、整重监管范围及责任单位
1、重点品种。
种子: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登记备案制度,解决品种多、乱、杂等问题。
责任单位:执法一中队
农药: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劣质农药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农药登记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农药实行实名制销售制度。
责任单位:执法一中队
肥料: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秸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配方肥生产企业及产品的监管,加强对登记肥料产品的后续管理。
责任单位:执法一中队
兽药:强化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管,严格执行兽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贯彻落实兽药GMP和兽药GSP制度;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决取缔造假售假黑窝点;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特别是擅自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中兽药中添加化学药物行为;依法查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使用。
责任单位:执法二中队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养殖环节添加抗生素、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责任单位:执法二中队
农机: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和农机质量调查工作。将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加大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管工作力度,严厉查处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行为。联合有关部门打击制售假劣农机、零配件以及拼装、改装农机整机等行为,加大农机质量监督力度。
责任单位:执法三中队
水产苗种:加大水产苗种生产监管,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品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提高水产苗种质量。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带病销售和无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水产苗种的行为。
责任单位:执法四中队
渔船船用产品:加大渔船救生设备等船用产品质量监管,开展对渔船救生设备等船用产品生产企业质量抽查,依法查处劣质船用产品,推进优质渔船救生设备等船用产品上船使用,着力完善监管长效机制,保障渔业生产安全。
责任单位:执法四中队
三、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把工作细化到具体环节、落实到具体人。健全投诉举报受理、日常监管记录、重大案件督办、跨区域大要案协查等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反应迅速、执法有力、行为规范的农资打假工作体系。继续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办案能力。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要进一步完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到思想融合、资源整合、工作联合。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涉农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业工作的良好氛围。推介诚信企业、店面和产品,曝光典型假劣农资案件,传授农资、农药、兽药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农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