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
完成全县监管对象的监督检查任务,截至目前监督覆盖率95%;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95余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起,警告4户,罚款2户,罚款0.1万元;全年国家下达精河县卫生监督所双随机抽检任务37家,其中公共卫生监督任务12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任务4家,放射卫生监督任务1家,医疗卫生监督任务4家,传染病防治监督任务5家,计划生育卫生监督任务7家,学校卫生监督任务4家,完成率100%。二是依法实施卫生行政许可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全年共审核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证54个,其中延续22家,变更1家,限时办结率100%。三是强化宣传,增强卫生法律意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饮用水卫生安全宣传周、职业病安全宣传等活动,举办户外宣传咨询活动2次,散发宣传资料100份,制作宣传版面2期;截至6月份共编辑卫生监督信息15期,适时宣传卫生监督工作动态。四是加强卫生监管,规范经营行为。精河县卫生监督所于5月对各企业开展了线上培训线下宣传,普及了职业病防治法的法律知识和常见职业病的防治常识,提高了各族群众对职业病防治重要性的认识,有助于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依法行政,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一)疫情期间,为维护我县人民健康权益,保障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要求,一是为加强精河县公共场所各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者的服务行为,维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安全,对精河县各酒店、旅社、理发烫染店、美容店等场所的消毒间设置、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检测等情况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场所单位270户次,责令限期整改16户,为精河县公共卫生安全奠定了基础。二是全面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卫生许可和日常监督进行量化评分。三是认真开展公共场所控烟、除“四害”专项监督检查,对辖区内住宿、沐浴、美容美发场所,超市、影剧院等重点公共场所开展了控烟、除“四害”专项监督检查,要求各单位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识,设置毒饵盒,保持无烟清洁、无“四害”的良好场所环境。
(二)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保障饮水安全。今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各学校饮用水单位的供水设施的卫生防护情况、制水设施及消毒设施运转情况、供水单位各项卫生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以确保水质卫生达标。1-9月份对县供排水公司水质开展监测,共抽检生活饮用水18份,其中出厂水9份,末梢9份,合格率为100%,保障全县人民饮水安全。
(三)开展传染病防控专项检查,规范传染病防控工作。一是为督促精河县各级学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扎实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今年,精河县卫生监督所对精河县9所中小学开展疫情防控情况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要求加强管理,进一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将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二是为规范精河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作,对精河县及县乡村36家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均制定了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制度,开展了医疗废物的培训,医疗废物使用专用包装袋并分类包装。村卫生室医疗废物交至所辖乡镇场卫生院进行集中处置。个体诊所医疗废物按照规定,委机关指定专人、专车对县城19家个体诊所实施集中回收、统一转运,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环境,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四是为确保精河县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卫生安全,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集中式消毒餐具的生产供应,精河县卫生监督所不间断对县辖区1户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并跟踪落实。进一步规范了精河县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为确保各族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提供保障。
(四)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维护师生健康。今年精河县卫生监督所对精河县16所中小学校进行了专项的基本卫生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均依法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各学校针对不足立即整改,进一步加强学生饮水卫生、校舍卫生、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自查、建设和管理工作。(五)整顿医疗秩序,打击医疗违法行为。为进一步加强精河县医疗行业监管,整顿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有关要求,今年,精河县卫生监督所对精河县各级医疗机构进行医疗卫生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各级医疗单位的疫情防控、资质管理、医务人员的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戒的管理、医疗技术管理、医疗文书的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共查处2家医疗机构。
(五)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一是加强对餐饮具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规范餐饮具消毒经营行为,提高公共餐饮具卫生质量,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处,并进行曝光,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二是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认真配合做好精河县2021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进行实地宣传和跟踪评价,为保证食品安全标准科学合理、安全可靠提供保障。三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高群众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审核人:裴成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