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博州财政局下达精河县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150万元,按照精河县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下达精河县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的批复》(精党农领字〔2024〕4号)文件通知,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博州财振〔2024〕1号)文件,下达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1150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文件要求,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因素法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4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安排使用情况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来源 |
建设地点 |
投资规模 |
其中财政资金 |
责任单位 |
1 |
精河县2024年茫丁乡巴音阿门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茫丁乡巴音阿门村 |















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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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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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丁乡人民政府 |
2 |
精河县推动产业帮扶精准到户促进农民持续增收项目 |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各乡镇场 |
538.4 |
538.4 |
精河县乡村振兴局 |
3 |
精河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项目(第二批) |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各乡镇场 |
30.6 |
30.6 |
精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4 |
精河县八家户农场枸杞鲜果初加工项目 |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八家户农场农九队 |
113 |
113 |
八家户农场管理委员会 |
5 |
精河县枸杞特色产业链创新项目 |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茫丁乡 |
126 |
126 |
茫丁乡人民政府 |
合计 |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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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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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909-5333441
精河县财政局
2024年4月30日
审核人:王海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