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事变动,需调整精河县8座农村小水电“三个责任人”,调整后“三个责任人”名单如下:
一、金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精河渠首、一级、三级电站等3座电站“三个责任人”
行政责任人:刘新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联系方式:150******73
监管责任人:王东 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联系方式:153******60
主体责任人:刘宝清 金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联系方式:199******89
二、广安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托里二级电站“三个责任人”
行政责任人:刘新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联系方式:150******73
监管责任人:王东 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联系方式:153******60
主体责任人:皇埔凤龙 广安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联系方式:187******83
三、源丰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大河沿子一级、二级、三级电站等3座电站“三个责任人”
行政责任人:刘新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联系方式:150******73
监管责任人:王东 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联系方式:153******60
主体责任人:刘权 源丰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联系方式:133******11
四、龙华电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河沿子六级电站“三个责任人”
行政责任人:刘新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联系方式:150******73
监管责任人:王东 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联系方式:153******60
主体责任人:刘期兵 龙华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联系方式:150******31
审核人:张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