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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2025年中心工作完成情况

日期:2026-01-14

来源: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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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紧扣县委、县政府“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核心部署,聚焦重大项目绿色护航、重点工程生态赋能、主责任务精准落地,统筹发展与环保,协同推进各项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锚定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筑牢生态发展根基

㈠ 服务产业升级,强化环保准入把关

围绕全县“1+6+10+1”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矿业等重点产业项目开展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服务,帮扶指导23家企业环评报州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指导新建项目网上备案登记210个,坚决杜绝高耗能、高污染项目落地,确保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同频共振。建立“环保管家”制度,组建专家团队帮扶和政策指导企业13家,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

㈡ 助力乡村振兴,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聚焦乡村全面振兴重点任务,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完成1884户农村卫生改厕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6%。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88万亩,回收废旧地膜102万亩,回收率超85%;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机制,查处违规案件3起,实现农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围绕自治区现代农业(枸杞)产业园建设,打造绿色枸杞高标准示范基地4.2万亩,推动枸杞精深加工产业绿色发展,助力“精河枸杞”入选国家地理标志品牌推广清单。

二、聚焦重大项目环保保障,提升生态治理效能

㈠ 新能源项目生态护航工程

全程跟进能源领域,重点推进新华、华能在建110万千瓦光伏(光热)项目建设及并网工作,加快中煤35万千瓦风电、25万千瓦储项目建设,力争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300万千瓦,严格落实“边建设、边治理”要求,督促项目配套建设生态恢复设施,完成施工区域植被恢复2300亩,确保新能源项目年减碳量达157万吨。推进产业园区低碳转型,指导华能精河产业园光伏项目实现清洁能源自发自用,助力园区天然气、蒸汽管网等配套设施绿色化升级。

㈡ 饮用水安全保障项目

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示范县环保配套工程,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常态化监测和排查,整改水源地环境隐患31处,出具水质检测报告324份,确保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年安全供水1241.67万立方米。深化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累计巡河湖1325次,清理塑料垃圾76公斤,查处水事违法行为58起,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

㈢ 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紧扣新一轮找矿突破行动,对欣凯新材料石灰石分选、中元矿业精制石英砂等矿山项目实施生态环境全过程监管,督促企业提取治理恢复基金,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1200亩,推动2家矿山纳入绿色矿山创建名单。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完成2家尾矿库防渗设施升级和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动态监管台账,确保矿山开发零生态欠账。

三、推进重点工程攻坚突破,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㈠ 蓝天保卫战重点工程

实施扬尘、移动源、有机废气“三治联动”,辖区8个大型建筑工地全部安装扬尘监测设备并接入自治区智慧平台,落实“六个百分百”管控要求;淘汰老旧机动车320辆,严格执行机动车国VI准入标准,2家机动车检测站实现排放数据联网核查。全年空气质量优良比例达96.3%,PM2.5平均浓度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

㈡ 土壤污染防治工程

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风险管控台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强化固体废物全链条监管,排查危废企业14家、汽车修理厂65家,规范转移处置废机油61.4吨、废旧蓄电池27.2吨、医疗废弃物45.4吨全部无害化处置,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㈢ 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工程

建成“线上监测+线下执法”一体化监管平台,整合空气、水、土壤等128个监测站点数据,实现重点污染源实时监控;现场核查10家企业,行政执法共出动207人次,查企79家次,处罚8件、罚款98.411万元。完善环境应急响应机制,开展突发水污染、大气污染应急演练3次,提升重大生态环境事件处置能力。

下一步,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将持续锚定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核心目标,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重大项目环保保障,为精河县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审核人:娜尔给扎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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