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精河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为535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99%,主要根据年度经济发展、价格水平预计。
1.国内增值税预算数为1340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6529万元,主要根据工业、商业增加值预计增长情况,以及营改增翘尾减收等因素测算。
2.企业所得税预算数为261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02万元。主要根据企业利润预计增长情况测算。
3.个人所得税预算数为157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824万元。主要根据城镇居民收入预计增长情况等因素测算。
4.资源税预算数为60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74万元,增长60%。主要根据石灰石资源销售预计增长等情况测算。
5.城市维护建设税预算数为129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613万元。主要根据与计征相关的增值税预计增长情况测算。
6.房产税预算数为45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46万元,增长20%。主要根据经营性房地产收入预计情况测算。
7.城镇土地使用税预算数为600万元,与2019年执行数增加233万元,增长48%。主要根据城镇土地面积预计增长情况测算。
8.土地增值税预算数为330万元,与2020年执行数增加56万元,增长20%。主要根据土地面积预计增长情况测算。
9.车船税预算数为1020万元,与2020年执行数增加482万元。主要根据车辆购置情况测算。
10.耕地占用税预算数为9500万元,与2020年执行数减少6121万元,下降39%。
11.契税预算数为1700万元,与2020年执行数增加904万元。主要根据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情况测算。
12.专项收入预算数为100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12万元,增长26%。主要是以增值税收入为计税基础的教育费附加收入和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增长情况测算。
1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预算数为136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670万元,
14.罚没收入预算数为599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3689万元,增长15%。主要根据公安、法院等部门查处案件预计情况测算。
15.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数为350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3292万元,增长15.8%。
1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预算数为7941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8136万元,下降50%。主要根据出售房屋价款收入与水资源费预计情况测算。
17.政府住房基金收入预算数为20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70万。主要根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计提测算。
18.其他收入预算数为0万元,无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