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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关于2018年精河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精河县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19-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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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0日在精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精河县财政局副局长 郝月萍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精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关于2018年精河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精河县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8年精河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㈠2018年财政收支情况预计

1.公共财政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⑴收入预计完成情况。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预计2729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68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30163万元,下降1.05%,非税收入11564万元,增长6.82%),增长1.02%;上级补助收入19437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93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0498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87448万元);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收入27000万元,置换债券5983万元,调入资金3862万元。

⑵财政支出预计完成情况。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2729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5266万元,专项上解支出790万元,地方政府置换债券支出598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62万元。

⑶财政收支预计平衡情况。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272901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272901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⒉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⑴收入预计完成情况。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518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712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63万元,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7000万元。

⑵支出预计完成情况。2018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518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9641万元,调出资金3862万元,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680万元。

⑶收支预计平衡情况。2018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5183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5183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⒊社保基金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⑴收入预计完成情况。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7955万元,为预算的100.9%。其中:保险费收入33477万元,财政补贴收入8078万元,利息收入43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530万元,转移性收入191万元,其他收入245万元。

⑵支出预计完成情况。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8798万元,为预算的117.97%。

⑶收支预计平衡情况。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7955万元,上年结余373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879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6457万元。

4.精河县政府债务及偿还情况。

2018年债务余额20.8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7.77亿元,专项债务3.12亿元;2018年偿还债务1.35亿元,其中:本金0.79亿元,付息0.56亿元。2018年我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务5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4.4亿元,置换债券0.6亿元,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2018年我县债务限额21.3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7.9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43亿元。我县债务均为直接债务,政府债务规模属可控范围。

以上精河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结果,是初步预计,待与自治州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精河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㈡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1.聚焦总目标,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略)

2.狠抓收入征管,财政收入实现稳中有进。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政策性减收的考验,积极应对税制改革,明确收入任务,强化征管措施,细化目标考核,抓好分解落实。牵头组织调度,定期不定期召开财税联席工作会议,充分调动各综合治税单位的积极性,落实责任、密切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在征管过程中抓好以大税源行业、大项目、大税种为核心的重点税源精细化管理,抓大不放小,收好零散税源。

3.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一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格防范债务风险。坚定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依法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在自治区审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坚决做到2017年7月14日以后零违规负债,2018年以来违规零举债,对2017年7月14日以前的隐性债务积极稳妥化解,按照“一项目、一方案、一对策”的原则 ,对所有隐性债务进行逐一梳理,认真评估,本着“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一案一册一对应”的化解方案,做到责任到人、终身追责,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格按照《隐性债务化解方案》按时完成化解任务,守住违规举债的“红线、底线”。扎实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强化宣传、健全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活动,对排查中发现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并移交线索,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二是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全县围绕脱贫攻坚改善民生投入的相关资金2714万元,全力支持精准扶贫开发工作,紧扣“两不愁三保障”,按照“六个精准、七个一批、三个加大力度”要求,改善村队基础设施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速推进精准脱贫,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大力支持生态环保。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毫不动摇地坚持环保优先、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支持力度,县财政通过争取上级专项、吸引社会资本等投入2.58亿元,重点保障精河县园区污水处理厂、县城中水回用以及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和4个乡镇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4.加大民生投入,各族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把提高民生福祉放在首位,始终把新增财力重点向民生倾斜。2018年投入民生领域资金20.7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 %以上。其中:教育支出5.91亿元,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了双语幼儿教育、普通高中发展;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3亿元,增长29.3 %,用于举办“不忘初心 筑梦前行”2018精河县新年音乐会、“迎新春 写春联 送万福 进万家”迎新春春联展、“砥砺奋进·扬帆起航”精河县2018春节联欢晚会、“新疆·精河”首届木特塔尔沙漠文化旅游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亿元,增长51.58%,落实了社会事业养老保险等人员待遇政策和城乡低保补助,实施“安心助养”工程,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灾后重建生活补助及安置补偿等;医疗卫生支出1.51亿元,增长14.38%,实施全民健康体检,稳步推进城乡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卫生事业的发展;住房保障支出3.73亿元,增长126%,支持了灾后重建、城市棚户区改造、农村富民安居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5.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提速增效。一是切实为企业减税降费。全面落实营改增、减免税等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乘法”,共为各类市场主体减少收费568万元,减免税收1.18亿元,充分释放减税降费政策红利。二是大力支持金融发展。完善金融合作模式,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促进政府与银行、担保公司的合作,为企业和农户提供贷款4085万元,解决了一批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对普惠金融发展的支持,财政拨付753万元用于对金融机构涉农奖励贷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以奖代补资金。三是支持企业发展。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各类财政专项扶持资金1139万元,用于支持中小企业能力建设、扩大就业和改善服务环境等方面,引导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增强企业发展动力。

6.争取上级资金,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加强。2018年,通过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湖北援助资金等,筹措资金 8.95亿元,极大支持了精河县灾后重建、水利、交通、教育、卫生、旅游、环保、美丽乡村等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新增转移支付补助3.98亿元,有效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4.4亿元,满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争取湖北援助资金6174万元,支持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

7.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履行财政职责。一是积极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2018年发放各类惠农资金34075万元。二是全面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预决算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和时间等工作。政府及预算单位(除涉密单位)按中央、自治区要求全部将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三是继续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全县134个预算单位实现公务卡消费,累计办理公务卡1684张,消费总额428万元,结算率达81%。四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清理整合收回结余资金1290万元,用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和民生项目支出。五是全面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全县共受理采购项目预算资金总额6071万元,节约资金857万元,节约率14.11%。六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完成了16家经营性国有资产纳入国资监管工作。七是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2018年重点对25个涉及扶贫领域的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八是提高财政监督管理水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和精河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及时上报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报告、决算报告等。积极配合支持审计部门做好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及时反馈审计报告的意见。对4个乡、镇(场)的资金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制定完善乡镇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全县“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二、2019年精河县财政预算草案

基本原则:一是依法合规,完整科学。严格遵循预算法,根据县党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财政体制机制、政策制度、规矩程序编制预算。二是保障重点,以收定支。按照“保总目标、保基本、保运转、保民生、从严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预算编制原则,依照政策、标准、人数等安排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重点保障县党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支出,不编制赤字预算。三是严控支出,完善标准。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健全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改进预算管理方式,更好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基本履职需要。四是坚持绩效,源头控制。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覆盖部门所有预算资金。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全面设置绩效目标,提升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没有绩效目标或绩效评价结果差的项目,不安排预算,从源头坚持绩效预算支出。五是勤俭节约,公开透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管住用好每一笔资金。从严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格控制各类活动,做到“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只减不增。按照预算公开要求,完整、及时、全面公开政府和部门预算,接受社会监督。六是加大监督,确保安全。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防止财政资金挤占、截留、挪用、闲置,对财政资金运行跟踪监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制定谁负责、谁拨款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的要求,强化支出责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每笔资金、每个责任人。按照政策规定、制度办法、规矩程序拨付资金,保证财政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㈠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⒈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建议。

⑴总收入预算安排建议。2019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安排1302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4200万元,增长6%;自治区补助收入86072万元(其中转移支付基数75759万元,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10313万元)。

⑵总支出预算安排建议。2019年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1302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2896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55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633万元,教育支出3074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33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1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66万元,农林水支出1614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1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6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671万元。

专项上解支出安排664万元,债券还本支出644万元。

⑶财政收支平衡情况。2019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安排130272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安排130272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⑴总收入预算安排建议。2019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安排745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337万元,土地出让金收入7000万元,城市配套费120万元。

⑵总支出预算安排建议。2019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745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支出337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安排的支出5305万元,城市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20万元,债券付息支出455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240万元。

⑶财政收支平衡情况。2019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安排7457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7457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⑴收入安排建议。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6440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2.13%。其中:保险费收入安排52747万元,财政补贴收入安排10608万元,利息收入541万元,转移收入209万元,其他收入301万元。

⑵支出安排建议。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9893万元,比上年增长18.16%。

⑶收支平衡情况。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4406万元,上年结余3645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989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40970万元。

㈡政府债务情况。

根据债务偿还计划,2019年预计偿还债务本息20760万元,其中:还本13634万元,付息7126万元,已足额纳入2019年财政预算。

三、2019年的财政工作任务

㈠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略)

着力抓好财政增收工作。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税收政策变化,认真分析,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保证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将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充分调动各部门征收积极性,确保财政收入及时入库。继续加强收入态势跟踪分析,落实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收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总结。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积极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加强收入征管。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民生优先导向,持续加强民生保障,瞄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精准施策,着力服务和保障民生工程实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服务民生为重点,加大对灾后重建、教育、就业、收入、社保、医疗、养老、居住、环境等民生领域投入,建立保障和改善民生长效机制,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一是打赢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增强忧患意识,继续依法加强限额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开好“前门”、严堵“后门”,坚决刹住无序举债之风,着力防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守政府债务管理的红线和底线,确保2019年及以后违规零举债。加大违法违规问责力度,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决不允许新增各类隐性债务。二是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构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建立扶贫资金总台账,将用于脱贫攻坚的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台账,实行精细化管理,解决实时监管到项目、到人、到企业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全面升级扶贫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流程,推动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机制。三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理念。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进环保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对供排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环保项目,积极采取同社会资本和运营方的合作,盘活存量资产,实现生态惠民、生态利民和生态为民目标。

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牢牢把握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重大机遇,用好财税政策,持续加快园区提质升级,加大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不断培育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抓住用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机遇,积极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振兴,努力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全力支持旅游经济快速发展,以发展全域旅游为主线,支持平安敖包、巴音阿门和木特塔尔沙漠胡杨林景区等重点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办好新疆·精河枸杞文化旅游节和木特塔尔沙漠文化旅游节,全力把旅游业打造成为促进精河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柱产业。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监督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在预算决策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防控低效无效问题的发生;预算编制环节,强化绩效目标管理,促进花钱与办事、绩效与责任深度融合;预算执行环节,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开展“双监控”,及时纠正偏差,防止资金闲置沉淀和损失浪费;预算完成后,通过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对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

持续推进财政改革。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大局,以深化改革总揽财政工作,积极推动各项财政改革。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做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统筹、统编、统批、统管”。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预、决算公开长效机制,加大对预、决算公开的监督和检查,逐步建立透明预算制度。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财政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保障国库资金安全,健全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提高资金支付效率。加大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对部门两年以上的结余资金全部收回财政,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切实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不断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支持审计监督。加大源头治腐力度,强化财政内部监督,加强对预算单位财务监督,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控制“三公经费”增长。加强县、乡财政资金、扶贫资金等民生领域资金的监督管理,坚持按法规政策、体制机制、规矩程序理财办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确保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滞留财政资金等涉及违规违纪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表一:2019年精河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决算数

2019年预计完成数

比上年±%

项目

2018年决算数

2019年预计完成数

比上年±%

一、税收收入

30163

32000

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7680

22555

10%

国内增值税(25%)

7603

11500

51%

二、外交支出




营业税

4


-100%

三、国防支出

11


-100%

企业所得税(含退税)40%

1603

3900

143%

四、公共安全支出

21851

12633

-46%

个人所得税(40%)

1196

2200

84%

五、教育支出

59109

30742

-51%

资源税

381

500

31%

六、科学技术支出

6186

6337

2%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130

1642

-45%

城市维护建设税

712

1500

111%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0334

19133

-65%

房产税

390

550

41%

九、卫生健康支出

15076

7718

-38%

印花税

392

500

28%

十、节能环保支出

15037

173

-99%

城镇土地使用税

405

900

122%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5185

1666

-68%

土地增值税

450

600

33%

十二、农林水支出

22493

16143

-39%

车船使用和牌照税

426

600

41%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718

517

-31%

耕地占用税

16013

7000

-56%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1095

141

-89%

契税

588

2250

283%

十五、商业服务支出

964

148

-88%

其他税收收入




十六、金融支出




二、非税收入

11521

12200

6%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专项收入

780

1500

92%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656

480

-27%

行政性收费收入

1827

2500

37%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37542

2265

-94%

罚没收入

763

1000

31%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3124

2200

-30%

二十一、债券付息支出

5053

6671

31%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4824

5000

4%

二十二、其他支出

3652


-100%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212


-100%

二十三、预备费




其他收入

-9


-100%

二十四、债券发行费

34


-100%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41684

44200

6%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265806

128964

-54%

表二:2019年精河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决算数

2019年预计完成数

项目

2018年决算数

2019年预计完成数

一、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入

40

40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40

40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7000

7000

旅游发展基金支出

40

40

三、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入

139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9


四、彩票公益金收入

884

297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139


五、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120

120

三、城乡社区支出

1055

5425

六、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

17000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935

5305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120

120




四、其他支出

17884

297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7000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884

297




五、债务付息支出

504

455




六、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19


收入合计

25183

7457

支出合计

19641

6217

转移性收入



转移性支出



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



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



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



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



政府性基金上解收入



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



上年结余收入



调出资金

3862


调入资金



年终结余



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调入专项收入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1680

1240

收入总计

25183

7457

支出总计

25183

7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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