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0日在精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精河县财政局副局长 郝月萍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精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关于2018年精河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精河县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8年精河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㈠2018年财政收支情况预计
1.公共财政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⑴收入预计完成情况。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预计2729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68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30163万元,下降1.05%,非税收入11564万元,增长6.82%),增长1.02%;上级补助收入19437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93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0498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87448万元);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收入27000万元,置换债券5983万元,调入资金3862万元。
⑵财政支出预计完成情况。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2729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5266万元,专项上解支出790万元,地方政府置换债券支出598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62万元。
⑶财政收支预计平衡情况。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272901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272901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⒉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⑴收入预计完成情况。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518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712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63万元,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7000万元。
⑵支出预计完成情况。2018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518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9641万元,调出资金3862万元,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680万元。
⑶收支预计平衡情况。2018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5183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5183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⒊社保基金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⑴收入预计完成情况。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7955万元,为预算的100.9%。其中:保险费收入33477万元,财政补贴收入8078万元,利息收入43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530万元,转移性收入191万元,其他收入245万元。
⑵支出预计完成情况。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8798万元,为预算的117.97%。
⑶收支预计平衡情况。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7955万元,上年结余373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879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6457万元。
4.精河县政府债务及偿还情况。
2018年债务余额20.8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7.77亿元,专项债务3.12亿元;2018年偿还债务1.35亿元,其中:本金0.79亿元,付息0.56亿元。2018年我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务5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4.4亿元,置换债券0.6亿元,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2018年我县债务限额21.3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7.9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43亿元。我县债务均为直接债务,政府债务规模属可控范围。
以上精河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结果,是初步预计,待与自治州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精河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㈡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1.聚焦总目标,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略)
2.狠抓收入征管,财政收入实现稳中有进。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政策性减收的考验,积极应对税制改革,明确收入任务,强化征管措施,细化目标考核,抓好分解落实。牵头组织调度,定期不定期召开财税联席工作会议,充分调动各综合治税单位的积极性,落实责任、密切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在征管过程中抓好以大税源行业、大项目、大税种为核心的重点税源精细化管理,抓大不放小,收好零散税源。
3.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一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格防范债务风险。坚定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依法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在自治区审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坚决做到2017年7月14日以后零违规负债,2018年以来违规零举债,对2017年7月14日以前的隐性债务积极稳妥化解,按照“一项目、一方案、一对策”的原则 ,对所有隐性债务进行逐一梳理,认真评估,本着“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一案一册一对应”的化解方案,做到责任到人、终身追责,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格按照《隐性债务化解方案》按时完成化解任务,守住违规举债的“红线、底线”。扎实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强化宣传、健全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活动,对排查中发现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并移交线索,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二是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全县围绕脱贫攻坚改善民生投入的相关资金2714万元,全力支持精准扶贫开发工作,紧扣“两不愁三保障”,按照“六个精准、七个一批、三个加大力度”要求,改善村队基础设施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速推进精准脱贫,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大力支持生态环保。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毫不动摇地坚持环保优先、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支持力度,县财政通过争取上级专项、吸引社会资本等投入2.58亿元,重点保障精河县园区污水处理厂、县城中水回用以及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和4个乡镇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4.加大民生投入,各族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把提高民生福祉放在首位,始终把新增财力重点向民生倾斜。2018年投入民生领域资金20.7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 %以上。其中:教育支出5.91亿元,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了双语幼儿教育、普通高中发展;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3亿元,增长29.3 %,用于举办“不忘初心 筑梦前行”2018精河县新年音乐会、“迎新春 写春联 送万福 进万家”迎新春春联展、“砥砺奋进·扬帆起航”精河县2018春节联欢晚会、“新疆·精河”首届木特塔尔沙漠文化旅游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亿元,增长51.58%,落实了社会事业养老保险等人员待遇政策和城乡低保补助,实施“安心助养”工程,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灾后重建生活补助及安置补偿等;医疗卫生支出1.51亿元,增长14.38%,实施全民健康体检,稳步推进城乡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卫生事业的发展;住房保障支出3.73亿元,增长126%,支持了灾后重建、城市棚户区改造、农村富民安居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5.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提速增效。一是切实为企业减税降费。全面落实营改增、减免税等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乘法”,共为各类市场主体减少收费568万元,减免税收1.18亿元,充分释放减税降费政策红利。二是大力支持金融发展。完善金融合作模式,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促进政府与银行、担保公司的合作,为企业和农户提供贷款4085万元,解决了一批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对普惠金融发展的支持,财政拨付753万元用于对金融机构涉农奖励贷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以奖代补资金。三是支持企业发展。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各类财政专项扶持资金1139万元,用于支持中小企业能力建设、扩大就业和改善服务环境等方面,引导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增强企业发展动力。
6.争取上级资金,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加强。2018年,通过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湖北援助资金等,筹措资金 8.95亿元,极大支持了精河县灾后重建、水利、交通、教育、卫生、旅游、环保、美丽乡村等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新增转移支付补助3.98亿元,有效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4.4亿元,满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争取湖北援助资金6174万元,支持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
7.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履行财政职责。一是积极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2018年发放各类惠农资金34075万元。二是全面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预决算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和时间等工作。政府及预算单位(除涉密单位)按中央、自治区要求全部将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三是继续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全县134个预算单位实现公务卡消费,累计办理公务卡1684张,消费总额428万元,结算率达81%。四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清理整合收回结余资金1290万元,用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和民生项目支出。五是全面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全县共受理采购项目预算资金总额6071万元,节约资金857万元,节约率14.11%。六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完成了16家经营性国有资产纳入国资监管工作。七是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2018年重点对25个涉及扶贫领域的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八是提高财政监督管理水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和精河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及时上报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报告、决算报告等。积极配合支持审计部门做好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及时反馈审计报告的意见。对4个乡、镇(场)的资金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制定完善乡镇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全县“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二、2019年精河县财政预算草案
基本原则:一是依法合规,完整科学。严格遵循预算法,根据县党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财政体制机制、政策制度、规矩程序编制预算。二是保障重点,以收定支。按照“保总目标、保基本、保运转、保民生、从严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预算编制原则,依照政策、标准、人数等安排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重点保障县党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支出,不编制赤字预算。三是严控支出,完善标准。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健全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改进预算管理方式,更好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基本履职需要。四是坚持绩效,源头控制。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覆盖部门所有预算资金。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全面设置绩效目标,提升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没有绩效目标或绩效评价结果差的项目,不安排预算,从源头坚持绩效预算支出。五是勤俭节约,公开透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管住用好每一笔资金。从严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格控制各类活动,做到“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只减不增。按照预算公开要求,完整、及时、全面公开政府和部门预算,接受社会监督。六是加大监督,确保安全。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防止财政资金挤占、截留、挪用、闲置,对财政资金运行跟踪监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制定谁负责、谁拨款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的要求,强化支出责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每笔资金、每个责任人。按照政策规定、制度办法、规矩程序拨付资金,保证财政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㈠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⒈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建议。
⑴总收入预算安排建议。2019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安排1302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4200万元,增长6%;自治区补助收入86072万元(其中转移支付基数75759万元,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10313万元)。
⑵总支出预算安排建议。2019年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1302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2896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55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633万元,教育支出3074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33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1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66万元,农林水支出1614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1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6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671万元。
专项上解支出安排664万元,债券还本支出644万元。
⑶财政收支平衡情况。2019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安排130272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安排130272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⑴总收入预算安排建议。2019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安排745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337万元,土地出让金收入7000万元,城市配套费120万元。
⑵总支出预算安排建议。2019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745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支出337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安排的支出5305万元,城市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20万元,债券付息支出455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240万元。
⑶财政收支平衡情况。2019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安排7457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7457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⑴收入安排建议。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6440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2.13%。其中:保险费收入安排52747万元,财政补贴收入安排10608万元,利息收入541万元,转移收入209万元,其他收入301万元。
⑵支出安排建议。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9893万元,比上年增长18.16%。
⑶收支平衡情况。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4406万元,上年结余3645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989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40970万元。
㈡政府债务情况。
根据债务偿还计划,2019年预计偿还债务本息20760万元,其中:还本13634万元,付息7126万元,已足额纳入2019年财政预算。
三、2019年的财政工作任务
㈠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略)
㈡着力抓好财政增收工作。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税收政策变化,认真分析,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保证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将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充分调动各部门征收积极性,确保财政收入及时入库。继续加强收入态势跟踪分析,落实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收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总结。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积极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加强收入征管。
㈢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民生优先导向,持续加强民生保障,瞄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精准施策,着力服务和保障民生工程实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服务民生为重点,加大对灾后重建、教育、就业、收入、社保、医疗、养老、居住、环境等民生领域投入,建立保障和改善民生长效机制,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㈣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一是打赢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增强忧患意识,继续依法加强限额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开好“前门”、严堵“后门”,坚决刹住无序举债之风,着力防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守政府债务管理的红线和底线,确保2019年及以后违规零举债。加大违法违规问责力度,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决不允许新增各类隐性债务。二是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构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建立扶贫资金总台账,将用于脱贫攻坚的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台账,实行精细化管理,解决实时监管到项目、到人、到企业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全面升级扶贫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流程,推动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机制。三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理念。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进环保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对供排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环保项目,积极采取同社会资本和运营方的合作,盘活存量资产,实现生态惠民、生态利民和生态为民目标。
㈤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牢牢把握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重大机遇,用好财税政策,持续加快园区提质升级,加大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不断培育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抓住用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机遇,积极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振兴,努力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全力支持旅游经济快速发展,以发展全域旅游为主线,支持平安敖包、巴音阿门和木特塔尔沙漠胡杨林景区等重点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办好新疆·精河枸杞文化旅游节和木特塔尔沙漠文化旅游节,全力把旅游业打造成为促进精河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柱产业。
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监督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在预算决策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防控低效无效问题的发生;预算编制环节,强化绩效目标管理,促进花钱与办事、绩效与责任深度融合;预算执行环节,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开展“双监控”,及时纠正偏差,防止资金闲置沉淀和损失浪费;预算完成后,通过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对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
㈦持续推进财政改革。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大局,以深化改革总揽财政工作,积极推动各项财政改革。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做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统筹、统编、统批、统管”。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预、决算公开长效机制,加大对预、决算公开的监督和检查,逐步建立透明预算制度。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财政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保障国库资金安全,健全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提高资金支付效率。加大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对部门两年以上的结余资金全部收回财政,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切实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㈧不断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支持审计监督。加大源头治腐力度,强化财政内部监督,加强对预算单位财务监督,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控制“三公经费”增长。加强县、乡财政资金、扶贫资金等民生领域资金的监督管理,坚持按法规政策、体制机制、规矩程序理财办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确保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滞留财政资金等涉及违规违纪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表一:2019年精河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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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8年决算数 |
2019年预计完成数 |
比上年±% |
项目 |
2018年决算数 |
2019年预计完成数 |
比上年±% |
一、税收收入 |
30163 |
32000 |
6%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7680 |
22555 |
10% |
国内增值税(25%) |
7603 |
11500 |
51% |
二、外交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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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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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三、国防支出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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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企业所得税(含退税)40% |
1603 |
3900 |
143%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21851 |
12633 |
-46% |
个人所得税(40%) |
1196 |
2200 |
84% |
五、教育支出 |
59109 |
30742 |
-51% |
资源税 |
381 |
500 |
31%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6186 |
6337 |
2% |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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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130 |
1642 |
-4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12 |
1500 |
111%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0334 |
19133 |
-65% |
房产税 |
390 |
550 |
41%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15076 |
7718 |
-38% |
印花税 |
392 |
500 |
28%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15037 |
173 |
-99%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405 |
900 |
122% |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
5185 |
1666 |
-68% |
土地增值税 |
450 |
600 |
33%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22493 |
16143 |
-39% |
车船使用和牌照税 |
426 |
600 |
41%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718 |
517 |
-31% |
耕地占用税 |
16013 |
7000 |
-56% |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1095 |
141 |
-89% |
契税 |
588 |
2250 |
283% |
十五、商业服务支出 |
964 |
148 |
-88% |
其他税收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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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金融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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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税收入 |
11521 |
12200 |
6%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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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收入 |
780 |
1500 |
92%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656 |
480 |
-27% |
行政性收费收入 |
1827 |
2500 |
37%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37542 |
2265 |
-94% |
罚没收入 |
763 |
1000 |
31%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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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3124 |
2200 |
-30% |
二十一、债券付息支出 |
5053 |
6671 |
31%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4824 |
5000 |
4% |
二十二、其他支出 |
3652 |
|
-100% |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
212 |
|
-100% |
二十三、预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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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
-9 |
|
-100% |
二十四、债券发行费 |
34 |
|
-100% |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
41684 |
44200 |
6% |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
265806 |
128964 |
-54% |
表二:2019年精河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8年决算数 |
2019年预计完成数 |
项目 |
2018年决算数 |
2019年预计完成数 |
一、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入 |
40 |
40 |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40 |
40 |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7000 |
7000 |
旅游发展基金支出 |
40 |
40 |
三、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入 |
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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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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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彩票公益金收入 |
884 |
297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
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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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
120 |
120 |
三、城乡社区支出 |
1055 |
5425 |
六、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 |
17000 |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935 |
5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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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
120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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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支出 |
17884 |
29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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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17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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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
884 |
29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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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债务付息支出 |
504 |
4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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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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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合计 |
25183 |
7457 |
支出合计 |
19641 |
6217 |
转移性收入 |
|
|
转移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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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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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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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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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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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上解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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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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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余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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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资金 |
3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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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入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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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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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调入专项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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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
1680 |
1240 |
收入总计 |
25183 |
7457 |
支出总计 |
25183 |
7457 |